Re: [新聞] 18歲以下用3C逾半小時 父母要罰

作者: IceCococaca (嘟嘟魯)   2015-01-24 13:25:03
認真問一下所謂的"合理時間"到底怎麼定義
裡面說30分鐘就要休息
那麼30分鐘>>休息>>30分鐘>>休息
這樣算是漏洞嗎?
在者整件事該如何檢舉?
別人在家裡面使用,這要如何發現? 讓家長自己檢舉自己嗎?
舉最簡單的例子來講
之前哆啦A夢電影版一堆小孩子
看個電影100分鐘,這樣超過30分鐘
未來是不是能夠到電影院外埋伏檢舉? 亦或是禁止未滿18歲看電影呢
完全不懂意義在哪裡
教育小孩如果帶有強制的性質
難到不會讓教育這件事變質?
作者: amurox (安室最高!!!)   2015-01-24 13:28:00
要尿尿的意思
作者: ailanous (SoakingWet)   2015-01-24 13:28:00
身為教師,我只能說這整件事情就是個笑話。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1-24 13:29:00
小孩:為啥不可以玩了? 父母:法律規定的結果小孩只學會不可以違法........
作者: QQ101   2015-01-24 13:29:00
立這種法根本沒用到時就看看誰會被開罰
作者: ailanous (SoakingWet)   2015-01-24 13:30:00
誰喔,就如果母親跟丈母娘不合或是要搶監護權用的阿
作者: widec (☑30cm)   2015-01-24 13:47:00
為了舉證 媽媽就得偷拍女兒了
作者: Forfun1168 (Forfun1168)   2015-01-24 14:15:00
連這種事都要立法規定,只能說台灣父母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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