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過兵的人 應該都遇過單位丟東西
不時發生
可能是一碗泡麵或一雙襪子
那通常就摸摸鼻子自認倒楣算了
可能是錢
通常發生在關餉前幾天或剛剛關餉那幾天
也就是大家最缺錢或最有錢的時候
但往往查無結果
只是連累全連弟兄一起受罪
因為主官好像都只懂得一種辦案方法
就是全連一起處罰
企圖讓犯案者良心不安 或者利用同儕壓力把犯案者逼出來自首
而且每次一定會講同一句話:
偷錢不應該 讓人家有機會偷也不應該
(這種論調就像說女生自己不檢點才會招惹色狼一樣)
還有就是裝備
甲的鋼盔帶掉了 就去幹乙的
乙發現後 不甘心
又去幹丙的
直到有人自認倒楣 花錢買新品
但有些裝備掉了就很嚴重
比如子彈 甚至槍枝
我當兵時 營區大門口憲兵連就掉過一把手槍
結果當然馬上管制休假
不只整個營區被翻過去 還翻了兩次
營舍內能搬的東西全都搬出
連化糞池都挖
就是為了找一把槍
這樣搞了快一個月 還是沒找到
才終於放棄
有沒當兵丟東西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