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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閃紅黃燈路口相撞 無照騎士斷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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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新聞╱台中報導】24日深夜11時55分,無照騎機車的17歲王姓少年,
在台中市大甲區沿蔣公路由西向東急駛,當時蔣公路閃紅燈,
一輛由黃姓駕駛(63歲)開的廂型車,沿順天路由南向北直行,
當時順天路為閃黃燈,機車一頭撞上廂型車的右側,少年人飛起落地造成手腳骨折。
機車零件碎片散落一地,強大的衝擊力道則讓廂型車的擋風玻璃破碎,
玻璃割傷黃男的臉部,
深夜的撞擊聲立即引起周遭住戶的圍觀並報警召來救護車將二人送醫,
車禍畫面則被監視畫面清楚拍下。
大甲分局交通分隊長詹子瑩今表示,依據相關規定,
車輛行經閃黃燈應減速至20公里以下通過,閃紅燈應減速至靜止再起步,
汽車時速約20公里,機車無法判定,在肇事責任上,
閃黃燈路權大於閃紅燈,黃男有依相關規定駕駛,
警方對王姓少年無照駕駛部分開單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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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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