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女的可比卡神了,
遊戲規則確實是寫下評論,無論好壞,
於下次消費可換取單價40元,沒有註明時間的限定,
這個女的當老闆的面寫下上一次的評論,
確實還是符合遊戲規則,
因為這次的消費是屬於下一次消費的規則..
如果要說有錯,大概就是錯在看錯換取單價40元為折40元
不過我很好奇,有沒有吃過老闆真的知道嗎?
老闆會記得每一個買過的客人嗎?
真的要凹你的話,
其實在去購買前,就隨便寫些評論,
聰明的鄉民學起來了嗎?
老闆可不要因為這樣就取消優惠呢,
如果真的怕
其實我的建議是給優惠卷,上面註明
有此優惠卷,在粉絲團寫下評論,
無論好壞。於下次消費時出示可換取單價40元以內的雞蛋糕一份
當然,優惠卷最好也註明有效期限..
※ 引述《oppo5566 (幕藍)》之銘言:
: : 對不起我誤會B方案成是折扣40元,所以給了25+30-40=15元。
: : 針對這部分是我眼睛不好,
: : 您並沒有明文規定要什麼時候寫評論,所以上面顯示是「剛剛」沒有錯。
: : 我也沒有否認「剛剛」才寫評論。
: : 前述也說了我在您面前詢問可不可以「現在寫」,
: : 也徵得老闆同意現在「寫評論得折扣」才寫。
: : 我沒有說早就寫好,既然前面已經詢問「可不可以現在寫」了,
: : 怎麼我後面又說「我早寫好了」,這前後文怎麼看都不對吧?!
: : 老闆,您用您的高智商判斷一下好嗎?
: http://ppt.cc/pjUX
: 老闆FB回應:
: 3小時 ·
: 這位客人妳如果說的是真實情形,請妳留下訴訟文件可送達的處所,這樣至少稍稍可證明
: 妳問心無愧,不怕經由法律訴訟來還原真相。
: 妳來我這留言前就先把要換蛋糕的評論刪掉,是要掩蓋時間點?要讓會看我動態的人搞不
: 清楚情況?我不知道可不可以查到或還原,我會去法院問問要怎麼處理妳這種行為。
: 我丟妳錢歡迎妳也告我公然侮辱,我們法庭上見真章!妳繼續散播不實言論我樂的繼續收
: 集證據!
: 2小時 ·
: 受不了!心情還是沒法平復…
: 馬上拿我的法律資料和訴狀來研究一下怎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