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not (人夫)
2015-02-10 15:59:43推 kidsakuray: 不知道亮票算不算傷害民主 02/10 15:28
很多人都有一樣的想法,
聽起來好像正確,
不過其實是沒有道理的,
投票要保持祕密是為了避免有人不當影響選舉結果,
像是恐嚇、利誘之類的,
這是確保每個投票人的自由意志不被影響的制度,
而民意代表被選出來就是要代表民意的,
民代惟一要做的事就是依照投給他的人民的意志投票,
而不是包工程、拿黑錢或是喝花酒,
民代絕對要服從選民的意志,
沒有任何空間,
如果我不知道你每次投票是投給哪一邊或是投給哪一個人,
我怎麼知道下次要不要投給你?
所以說民意代表的投票憑什麼不給選民知道他投給誰?
只有亮票實在不夠,
根本就應該記名投票,
而且要上網公佈每一位民代投票給誰或是投了哪一邊,
這才是代議士制度的實踐。
再來說議長選舉,
議長對於議會開會的程序是有相當大的權力的,
不然為什麼要每一票花一千萬來買票?
上面已經說過了,
民代惟一要做的事就是依照投給他的人民的意志來投票,
而我們一般認知也是期待各黨派的民代投票給自己黨派的候選人,
可是卻偏偏有人不投給投票給他的選民所希望他投的議長候選人,
這像話嗎?
很多人都只懂得表面的意思,
可是卻不去思考內涵,
像是以前的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應該優先於個人利益,
所以國家、社會有需要的時候就可以拿你的生命、財產來用,
可是卻忘了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根本就是來自個人利益,
國家、社會就是為了創造個人利益的手段、方法、制度,
而個人利益才是目的,
怎麼會用手段來破壞目的?
也只有戒嚴時的執政黨才說得出這種話來。
八卦就是應該不會有人理我這一篇......
作者: id 2015-02-10 16:09:00
說得好
作者:
h70575 (豆乳)
2015-02-10 16:09:00推
作者: lkk821000 (Magian) 2015-02-10 16:10:00
推
作者:
han72 2015-02-10 16:03:00這塊真的應該要透明化 民眾選你上去是要你代表民意發聲
作者:
wingsfly (wingsfly)
2015-02-10 16:03:00我投給你DPP本來就不是要你支持KMT的人~這才叫民意~
作者: leo22879 (GG) 2015-02-10 16:03:00
那些喊著記名投票有違民主的都是假民主
作者:
KennethC (Smith)
2015-02-10 16:03:00優質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2-10 16:04:00亮票就是讓選民監督啊 代議士不記名投票才叫不民主
作者: Charleston 2015-02-10 16:05:00
議員是代議士,要為他的民意代言,不是想怎樣就怎樣
作者:
soonkill (彌敦道9號)
2015-02-10 16:05:00邏輯正確 給推
作者:
jarhys (沉默)
2015-02-10 16:06:00推,不記名還算什麼代議士
作者:
abucat (阿布貓)
2015-02-10 16:07:00推這篇
作者:
jileen (發瘋的說書人)
2015-02-10 16:02:00說的很清楚了,可惜殭屍是聽不到的
作者:
freemay (卡農)
2015-02-10 16:02:00推推
作者: ivs (Responsibility) 2015-02-10 16:01:00
哥不能同意你更多,幫推
作者: iamsafin (sa) 2015-02-10 16:01:00
完全同意
作者:
ggtp (Nothing But)
2015-02-10 16:01:00推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2-10 16:00:00代議士投票本來就得公開 要不然怎麼對選民負責
作者:
milk0513 (coldmilk)
2015-02-10 16:00:00摁 我叫樓下幫你推 CD中
作者:
bndan (seed)
2015-02-10 16:10:00代議士亮票傷害民主? 所以"代議"是??? 還是原來選的是士紳?
作者:
SnakeO (ha)
2015-02-10 16:10:00法院不是認證議員亮票合法了嗎?
作者:
odahawk (羊皮狼)
2015-02-10 16:10:00代議士不該享有民主,因為他的權力是選民賜與的
作者: taimu (?) 2015-02-10 16:10:00
代議士對選民負責公開選擇才是 民主
作者: a09116 (我也吞過火(菸)) 2015-02-10 16:11:00
沒錯
作者:
bndan (seed)
2015-02-10 16:11:00(疑? 士紳需要選嗎? 不是三代有錢方知吃穿後就自動升級了?)
作者: realdreams (真實) 2015-02-10 16:12:00
就是這樣 不然立法院會怎麼不採不記名制
作者: shark5566 (小鯊((((() 2015-02-10 16:14:00
推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02-10 16:14:00
議員代表黨 代表人民 怎麼會去投對手當議長?不就是有得吃有得拿嗎? 亮票怎麼會有問題 是制度有問題
作者:
iiscon (となりのぶたく)
2015-02-10 16:15:00代議制任何決定都要讓選民知道
作者:
kktt254 (.....)
2015-02-10 16:16:00很中肯 但藍蛆看不懂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5-02-10 16:17:00反智反民主的人還真多 沒多久一定就會有這種角色跑出來喊議會選舉亮票不民主這種蠢話
如果黨意民意不分,不就又是另一個極權時代的KMT?
作者:
hackcat (駭客貓)
2015-02-10 16:18:00推
作者: taimu (?) 2015-02-10 16:18:00
就是選人才更應該 讓選民知道其選擇
作者: bqbq (Dolphin) 2015-02-10 16:18:00
民意代表公開透明的制度才是對的
作者: jehow (疑) 2015-02-10 16:18:00
這有的爭 但議員有責任要為他的選擇負責 公開比較好監督
作者: mow1982 2015-02-10 16:19:00
證明民進黨的票 是可以用$$買的
作者:
oiu368 (oiu)
2015-02-10 16:20:00所以到底是哪幾位倒戈?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15-02-10 16:21:00廢話,當然可以,我們選出來的叫代議士,不叫老子
作者:
jayfeng (傑奉)
2015-02-10 16:22:00同意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15-02-10 16:22:00是很模糊,但是至少比認為代議士不可監督的智障清楚
作者:
magon (捲毛(QMO))
2015-02-10 16:22:00推,說得很清楚,民主才是這種
作者: emily996633 (乖) 2015-02-10 16:23:00
推
作者: LeviathanD 2015-02-10 16:23:00
推
作者: taimu (?) 2015-02-10 16:23:00
還在帶風向頗呵 讓選民知道選擇有那麼困難嗎
作者:
angels (笑著æµæ·š)
2015-02-10 16:24:00你會被布魯斯、死魚之類的噓
作者:
waza (毛怪-請勿餵食)
2015-02-10 16:25:00推 中肯
作者:
ryu057 (Joe)
2015-02-10 16:27:00亮票傷害官主啦
作者: taimu (?) 2015-02-10 16:27:00
只有黨意 那有沒有公開選擇都跟他無關 對民意負責就需公開
作者:
KaedeRed (KaedeRed)
2015-02-10 16:28:00推
作者: FannWang ((。。)~...蝌蚪) 2015-02-10 16:28:00
推你,淺顯易懂
對國民黨奴來說 選舉是為了向主子效忠 所以不可以要求主
作者:
c814 (skip.)
2015-02-10 16:29:00推
作者:
ashen (ashen)
2015-02-10 16:29:00同意推
作者: hellobuffet (hellobuffet) 2015-02-10 16:29:00
推
作者:
llflly (llflly)
2015-02-10 16:29:00很完整
作者:
xzxc (夜璃)
2015-02-10 16:31:00推
作者:
Shauter ( )
2015-02-10 16:31:00有些人就是沒有去了解
作者: drymartini (錢包和相機被偷好傷心 ><) 2015-02-10 16:32:00
為何要求代議士記名投票負責,會等於只要黨意不要民意
作者:
pitalvlu (pital)
2015-02-10 16:32:00詭辯
作者: drymartini (錢包和相機被偷好傷心 ><) 2015-02-10 16:33:00
可以請帶風向的出來說明你這等號如何生產出來的嗎?
記名投票不等於亮票,上面要多研究一下這次事件是黨團要求,不是黨意是啥?
作者:
yao75317 (歪ㄟ歐/姚姚)
2015-02-10 16:36:00蛆蛆繼續崩潰
作者: drymartini (錢包和相機被偷好傷心 ><) 2015-02-10 16:36:00
我們要求的是記名投票,是制度改革,這點很清楚
作者: taimu (?) 2015-02-10 16:36:00
還在這次事件咧 跟此討論的高度已不一樣
作者:
wusbetz (我是白癡)
2015-02-10 16:37:00推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2-10 16:39:00罰選民不罰官 因為人民和代議士本質上就不一樣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2-10 16:40:00考慮的點也不一樣 當然沒有什麼只准州官放火的問題
作者:
adin (adin)
2015-02-10 16:40:00我才不會理這一篇
作者: taimu (?) 2015-02-10 16:41:00
所以你同意這篇 那來個"推"吧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2-10 16:41:00代議士亮票已經陸續被法院判決無罪不一樣啊 選民投誰不需要被監督 其實力也跟代議士沒辦法
所以,立法院長不必選,直接改內閣制,由多數黨黨揆當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2-10 16:42:00相提並論 亮票所造成的危害 會妨礙民主選舉的本質你覺得代議士狀況一樣?
選民不需要被監督沒錯,但是為何要入罪,這才是問題投票本來就分記名投票跟不記名投票,今天是不記名
作者: taimu (?) 2015-02-10 16:43:00
最簡單理由 就嚇阻脅迫阿 ...
這部分罰民不罰官,代議士本來就該記名投票向選民負責
作者: taimu (?) 2015-02-10 16:44:00
你同意這篇 就快來個"推"吧
為啥一定要給推? 開板說法明明是高中就應該有的觀念
作者:
LUB5566 (理由伯)
2015-02-10 16:48:00還在惡法亦法,你知道你有多矛盾嗎?
作者: jonwei (龍元) 2015-02-10 16:49:00
完全同意阿~不然民意代表叫假的?
作者:
mpppppp (pppppp)
2015-02-10 16:49:00真的耶
作者:
crazydai (Athena - Nike)
2015-02-10 16:50:00還滿有道理的,但是實際上會不會有更複雜的原因在裏頭?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2-10 16:50:00如果一般人亮票不入罪 秘密投票會變成宣示意義很容易遭受買票檢視成果 被人威脅利誘而危害到秘密投票的本質 可是在代議士 根本問題就是有需要秘密投票嗎???
@rahim03,這就是問題所在,這次民代秘密投票亮票不罰
作者:
kickmeout (都是想像 騙不了我)
2015-02-10 16:52:00本來就是這樣..就算dpp要投李全教也可以..我可以決定下屆還要不要支持你..不然不公開..我怎麼知道你做什事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2-10 16:55:00如果不罰 你要怎麼落實秘密?一旦亮票變成宣示意義 沒有罰則 要怎麼落實?
要解決也很簡單,一般選民除罪化或是代議士記名都可解而不是現在說的代議士無罪、選民有罪
作者:
iMANIA (我狂熱)
2015-02-10 16:58:00支持代議士記名投票
作者: zxc1213 (Xenic) 2015-02-10 16:58:00
push
作者:
robkoby (The Lighting Strike #1)
2015-02-10 16:59:00推~~
作者: mos47 2015-02-10 17:00:00
推這篇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2-10 17:02:00OO最愛把形式很像但內容不同的東西放在一起比
作者:
jab (Jab 滉)
2015-02-10 17:02:00"很多人都只懂得表面的意思" 所以亮票最後就會變成無差別亮票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5-02-10 17:05:00.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2-10 17:08:00沒什麼罰民不罰官啊 因為代議士根本沒秘密投票的必要
作者:
mengche (茂吉)
2015-02-10 17:09:00代議制度崩解中
作者: yumemi25 (yumemi25) 2015-02-10 17:09:00
快爆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2-10 17:09:00跟一般選舉要求秘密投票的核心本質上就不同
作者: peterluo ( ) 2015-02-10 17:09:00
屎蛆帶風向不成,持續跳針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2-10 17:10:00沒什麼罰民不罰官的問題
@開版,修法改成亮票就是無效票也不會有爭議了至於代議更簡單,非必要不得舉行秘密投票
作者: HAO7504 2015-02-10 17:11:00
推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2-10 17:12:00亮票無效 那代議士亮票沒有無效也不公平囉
作者: luluffy 2015-02-10 17:13:00
代議士是向選民負責 早該記名投票
@rahim03 記名投票不需要亮票這種宣示效忠的行為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2-10 17:13:00為什麼代議士可以希望記名 一般選舉不行?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2-10 17:14:00亮票是宣示效忠嗎? 我不認為啊
秘密投票這邊,亮票這行為該不該入罪才是有爭議的部分
作者: a862050 2015-02-10 17:15:00
推 記名投票
所以rahim03還是搞不清楚秘密投票跟記名投票?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2-10 17:15:00該不該除罪或許可以討論其他方法 但沒有罰民不罰官那你說一下效果有什麼不一樣?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2-10 17:17:00你自己說一下有什麼不同??
作者:
traipse (ar)
2015-02-10 17:17:00本來就是看民意支持什麼 不是用什麼方法就一定民主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2-10 17:18:00開版沒有回答你的問題
作者:
traipse (ar)
2015-02-10 17:18:00亮票就是亮給人民看自己有沒有照民意啊
作者:
bill6613 (bill6613)
2015-02-10 17:18:00推,美國也是這樣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2-10 17:19:00如果你說的是買票可以檢視成果 那代議士記名一樣可以檢
你杯在2x年前2400 modem撥接時代就用開版,臭了?
開版很清楚秘密投票跟記名投票的不同呀,所以他主文都是在說記名投票,秘密投票亮票現階段就是一罪兩罰
作者:
Rucca (Herr Chaconne ?)
2015-02-10 17:21:00所以民代都不能有自己的看法?這樣也不用選民代了阿,直接
作者:
Rucca (Herr Chaconne ?)
2015-02-10 17:22:00民主不就好了
m..沒必要修法 黨團向選民負責 不靠黨的不爽可以退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2-10 17:26:00秘密投票當然跟記名投票不同 問題是 代議士沒要求秘密投票啊 所以才被法院認為是議會自律事項
作者:
Qinsect (Q蟲)
2015-02-10 17:26:00我被你說服了 吱吱!
作者: jami (....) 2015-02-10 17:27:00
真覺得人選好,投KMT並無不可,但要對自己的選民負責
作者:
route22 (Enchante)
2015-02-10 17:28:00邏輯清楚
作者:
route22 (Enchante)
2015-02-10 17:29:00民代要對人民負責 所以民代怎麼投應該要透明可追蹤
作者: kusokusoken 2015-02-10 17:30:00
推你這篇
作者:
route22 (Enchante)
2015-02-10 17:30:00人民票選出民代不必對旁人負責 所以享祕密投票權
作者:
fallen1 (猴光普照)
2015-02-10 17:31:00同意 選了民進黨代議士 他卻票投支那黨 像話嗎
台南市議事議會規則第11章60條,很明顯有分記名不記名
作者: MadeTW 2015-02-10 17:32:00
都差不多..代議士一堆披者羊皮的狼..還不是為了自己口袋
作者:
astinky (此方のことが大好きだ!)
2015-02-10 17:32:00推這篇 清楚明白
作者:
snjlon (Beelyn)
2015-02-10 17:33:00同意
作者: MadeTW 2015-02-10 17:33:00
我也不懂那些整家人都搞政治的居心何在
作者:
suio7384 (乘風洋蔥田)
2015-02-10 17:35:00清楚推!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5-02-10 17:37:00推
作者: nm9140322 (渝人) 2015-02-10 17:40:00
推 應該記名投票
作者:
xxyxx (123)
2015-02-10 17:41:00推
作者:
tiwan (台灣獨立)
2015-02-10 17:43:00清楚推可是沒救的還是沒救
作者:
fddk (æ‰æ›²çš„è—月)
2015-02-10 17:43:00的確同一件事(投票)並不是絕對一種模式吧代議士投票和人民投票意義不同,一個代表人民一個代表自己
作者:
hbman 2015-02-10 17:46:00國民黨真是爛黨
作者: beryan (CC) 2015-02-10 17:47:00
推
D黨議員這麼堅持主見的話,更應該讓選民知道他投票給K黨議長候選人,看他會不會被選民罷免…
作者: sfgzero (sfgzero) 2015-02-10 17:49:00
當然要亮
作者: newnewptt 2015-02-10 17:51:00
本來就該這樣 民進黨現在還有點罵的價值 不要像國民黨
作者:
lf41001 (東山燒肉飯)
2015-02-10 17:52:00推
作者: wht810090 (娶妻當如加藤惠) 2015-02-10 17:53:00
這篇正解
作者:
hdpig (Oo摸西豬oO)
2015-02-10 17:56:00推
作者:
teras (Tera)
2015-02-10 18:00:00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