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都有一樣的想法,
: 聽起來好像正確,
: 不過其實是沒有道理的,
: 投票要保持祕密是為了避免有人不當影響選舉結果,
: 像是恐嚇、利誘之類的,
: 這是確保每個投票人的自由意志不被影響的制度,
: 而民意代表被選出來就是要代表民意的,
: 民代惟一要做的事就是依照投給他的人民的意志投票,
: 而不是包工程、拿黑錢或是喝花酒,
: 民代絕對要服從選民的意志,
: 沒有任何空間,
: 如果我不知道你每次投票是投給哪一邊或是投給哪一個人,
: 我怎麼知道下次要不要投給你?
: 所以說民意代表的投票憑什麼不給選民知道他投給誰?
: 只有亮票實在不夠,
: 根本就應該記名投票,
: 而且要上網公佈每一位民代投票給誰或是投了哪一邊,
: 這才是代議士制度的實踐。
: 再來說議長選舉,
: 議長對於議會開會的程序是有相當大的權力的,
: 不然為什麼要每一票花一千萬來買票?
: 上面已經說過了,
: 民代惟一要做的事就是依照投給他的人民的意志來投票,
: 而我們一般認知也是期待各黨派的民代投票給自己黨派的候選人,
: 可是卻偏偏有人不投給投票給他的選民所希望他投的議長候選人,
: 這像話嗎?
: 很多人都只懂得表面的意思,
: 可是卻不去思考內涵,
: 像是以前的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應該優先於個人利益,
: 所以國家、社會有需要的時候就可以拿你的生命、財產來用,
: 可是卻忘了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根本就是來自個人利益,
: 國家、社會就是為了創造個人利益的手段、方法、制度,
: 而個人利益才是目的,
: 怎麼會用手段來破壞目的?
: 也只有戒嚴時的執政黨才說得出這種話來。
: 八卦就是應該不會有人理我這一篇......
我想要補充一下,因為我覺得原po對於黨意和民意之間的論述還不夠清楚
為甚麼要公開投票?
其實是要讓民意可以直接監督我們選出來的代議士阿
但不是要讓黨意可以直接去干涉代議士阿!!!
在民主國家中是不能有黨意的,唯一能存在的只有民意
公開亮票讓我們可以知道:我們選出來的代議士是否符合我們的期待
就算他符合黨的意志
就算他被黨鞭逞罰
就算他被驅逐出他所屬的政黨
只要他符合我們人民的期待。下次我們就能用我們的選票選出屬於我們的代表人
一個真正可以代表我們的代議士!
可悲的是秘密投票制,我們只能靠著政黨的黨意去執行政策。去監督我們的代議士。
但這真的是我們所要的嗎?
我必須說小英和馬小九都是錯的。
沒有黨意、沒有黨鞭,只有民意,這才是當今台灣最需要的。
所以我要說: 它嗎的,趕快廢除議會秘密投票治好嗎?
這是我第一次發文,如果有觸犯板規,我會盡快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