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m (== ==)》之銘言:
: 本文會有一堆廢話,不喜請左轉,或是直接END看結論。
: 1.陳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醫,監所比他嚴重的就不能保外?為什麼
: ,因為我們是罪犯、活該關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嗎?身為一個國家
: 元首曾經當過律師的阿扁,難 到不懂法律嗎?他都知法犯法,卻
: 被你們說成政治犯嗎?既然阿扁可以保外、那就比照辦理一視同仁
: ,法律之前人人不是平等嗎?
: 第一點,關於阿扁該不該保外?相關條文在監獄行刑法58條
: 跟該法施行細則73條,但是重點在於58條第1項:受刑人現罹
: 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得"斟酌情形,報請監督機關
: 許可保外醫治或移送病監或醫院。
先不論阿扁放不放,我之前接觸到很奇怪的一點是,
有不少犯人認為阿扁會特赦,並且十分肯定自己能從中撈到刑期減免之類的好處
這是什麼神邏輯我一直很納悶。
: 2.現在一罪一罰有人刑 則40幾年、50幾年,這是現在的法律,初
: 再犯二分之一能報假釋,但是都關到三分之二才能準累犯就更慘了
: ,三振條例連報假釋都不行,你們是官逼囚反,法律 不是情理法,
: 情已經不見了,理只剩下法官自由心證,獨裁的道理,他說你有罪
: 就是有罪,誰叫我們有前科、活該,什麼是無罪推論,那只是說說
: 而已,法官真偉大。既然你們要給我關到死,那是不是該讓我們有
: 自主自給的能力,做了一個月的工作只有二百元,買套內衣褲都不
: 購,還要靠家人接濟,我們活的尊嚴都沒有了,還要拖累家人,那
: 就剩自殺、和拼了這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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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來,監獄作業的目的一直都不是給他們賺錢,而是教化牠們。
: (其實我覺得是讓他們有事情做比較不會搞怪)
摺紙蓮花是想賺什麼錢,搞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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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拖累家人,在裡面真的看到太多例子,比如說會客、電
: 話接見等,普遍對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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