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2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bcmFISQEEk
馬英九:「對四口之家的家庭,如果收入沒有達到48萬一年的話,
我們就給他們一個補貼,這等於是負所得稅,
36萬的時候,補貼46,800,逐漸到48萬時減到最低。」
有鄉民的家裡,曾經收過這筆錢嗎?
重點是片尾,2008年選前,馬英九在當時說「他幾年來已經捐了六千多萬了」
台北市長薪水18萬,當8年就1728萬
加上兩任台北市長選舉補助款,(766377+873102)*30,四捨五入算五千萬就好
5,000+1,728萬
都沒人懷疑馬英九當時是怎麼有辦法「捐了六千多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