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15-02-13 18:28:19※ 引述《kinghahaha (ji3g4go6)》之銘言:
: 記者不准抄!
: 今天下午南部某知名中學國三生
: 找了校外人士和同校學生在校外,去打一位國中男生。
: 打到那位同學送醫。
: 老師叫在場學生去醫院看被打的學生,
: 有學生說:我只在旁邊看,不需要去醫院吧,
: 家長也覺得我的小孩最乖了。不了了之。
: 至今學生昏迷不醒。
: 未滿18歲的罰則是不是輕到一個不行。
: 台灣現在就是
: 殺人免死,假油交保,性侵再犯,英九萬歲。
小魯國中的時候,隔壁班都拿滅火器幹架的
國中生有的時候真的不太會考慮到事情的後果
所以也只能希望台灣多一點好老師,能好好教導學生為人處事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