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mer (我是荷馬)》之銘言:
: 雙胞胎女兒養5年 竟不是自己的種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215/560264/
: 蘋果
: 台北市吳姓夫妻的雙胞胎女兒,長相不像吳男,2名女兒5歲時曾說「媽媽說我不姓吳」,
: 吳男直覺有異,驗DNA得知女兒不是自己的種,氣得離婚提告。
: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陳女婚後3年生下雙胞胎女兒,但忙於工作,常到中國出
: 差,吳男便一人照顧雙胞胎,睡眠嚴重不足。2名女兒5歲時,親友都認為「長得不像爸爸
: 」,有次吳母幫孫女洗澡,孫女天真地說,「阿元爸爸幫我們洗過了」、「媽媽都在阿元
: 爸爸家洗澡、睡覺」,吳男才知自己都在替小王養女兒,驗DNA確定女兒與自己無血緣關
: 係,決定與陳女離婚,追討育兒費用2000萬元。台北地院審酌後,判吳妻陳女必須賠償
: 100萬元,可上訴。(方翊倩/綜合報導)
想到古代 親緣鑑定技術不發達時
不知多少人在替別人養小孩?
會不會就是基於這樣的前提
所以古代發展成三妻四妾?
畢竟老婆多一點
生下自己親生兒的機率也高一點?
妳偷吃沒關係 總有不偷吃的吧?
再來 古代對女人控制也極嚴
封建社會倡導男女之大防
嚴格規定男女間交往的分際
說來出發點也是為確保自己基因能傳下去吧?
當然 這都是男性本位下的思維
站在女方立場來說
無論自己跟多少男人做愛
生下的孩子絕對是自己的
沒有基因傳不下去的問題
看來在生物觀點上 女人確實有先天優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