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terydan (送)》之銘言:
: 太陽花學運拍到很明顯某位警察打人的照片
: 跟某分局的副分局長長得好像阿
: 把人家打到流血
: 卻完全不用負法律責任
: 想問說
: 警察是不是在這個國家唯一打人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前陣子剛讀完"獨裁者的進化"
裡面有提到某國(忘了哪國)的民運團體怎麼對付喜歡濫用公權力亂打人
國家法律又不制裁他的警察
答案是
他們在網路上公布該名警察老婆在哪工作&小孩在哪上學
然後號召民眾拿著他打人的特寫照片
每天輪流去他老婆小孩工作上學的地方站崗
透過他的家人給他壓力
後來這名警察受不了壓力
自己離職了....
不過這招在台灣應該沒效
大概又會被批評罪不及妻孥 無限期支持警察眷屬
blah blah bl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