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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小時
我認為部份批評割蘭尾事倍功半的論點是錯的。
舉個例,今天花同樣的資源,甚至全部的資源去說服蔡正元支持罷免減半,
或是直接用輔選出一個支持罷免降低門檻的 2016 立委候選人,
跟現在這樣直接去說服港湖選民為何要罷免蔡正元跟降低門檻。
請問哪一個效益最高,最能達成罷免降低門檻的目標?
如果用進入體制使用體制內工具會因成功降低罷免門檻的正當性,
或用失敗容易彌漫失敗主義而讓運動動能喪失。
這二點的評論還是太過,雖然不是沒有發生,
但是缺乏凸顯其他在這過程也展現的正向成果。
例如:
一,因為割蘭尾的失敗強化了應降低門檻的正當性,
或因成功而得到強化國民兩黨重視新勢力的組織力,
三,因為練兵而擁有鋼板組織戰鬥人員,擁有更多政治民主化運動工作者。
四,促使成員因失敗轉為更強的政治改革訴求企圖,可能直接參與選舉。
社運一定都有成果,差別在於成果與方向值不值,社運行動也不是不可以檢討,
在我看來割蘭尾最大的問題是,沒有告訴各反蔡正元陣營,
他們除了割蔡正元等人外又希望選上怎樣的人選,
所以缺乏反蔡正元組織全力動員
(意及包括國民黨中的反蔡勢力,以及國民黨支持者的認同)。
我認為社會運動跟政治選舉的既得利益關點不一樣,
社會運動訴諸的對象因目標而可以是全民,民代,或是官員,
但是社運對於訴求的目的很多,有可能是地方自救會,有可能是一整個民眾,
但他都有一個族群,而政治運動也做為社運的一環,
但是他所訴諸的常是既得利益者本身,即使是需要說服的人數非常少,
但可能還是比起要說服全部民眾困難。
把同樣的力量與資源拿來做政治運動,這樣的說法不是不對,這也是一個好的建議,
但是社會沒有如果,
不做政治運動是因為團體或引導團體的領導者本身對於政治缺乏信任,
也尚無法信任把公益性的社會力量直接轉為權力的交換,
那樣的風險容易因選上的代理人變質而跟著拖垮運動。
政治,還有部份社運其實都有信任與民意的需求,跟商業不同,
商品夠強你可以不用管你的待人處事,
但政治選舉跟社運其實都是人與人的串聯與信任,沒有信任關係,就不會有真正的共識。
很多人把理念,當做應超越信任關係,人情的衝突的真理道路,
但其實說一套做一套的人太多,而且大多活過一個年紀的人都不是白痴,
其實他們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
不去理解他們為何知道你在講什麼卻不選擇跟你站在一起,
而是批評對方太笨不知道你的真理,
那通常真正被當白痴的不是對方,而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