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肥宅朋友晚安,打gay賀!
本肥宅從前曾一時興起去修哲學課
但卻有許多敘述,讓理工肥宅我不斷舉手發問,有些直到現在依然感到不是很懂
比方說:民主制度來自於自然法的概念
自然法這個詞在本肥宅的油膩大腦中的理解是像這樣的:
自然法是個抽象概念,它是一套完美的規則,可以用來仲裁一個人的行為
而且經得起檢驗,是固有的、絕對的正義
還具有普遍性,意思就是對任何人都有效
總之就是一種法律的理想模型
並且這個模型對人類的道德感有起到一定的作用
那本肥宅就很好奇,為什麼會說民主制度來自自然法呢?
人類又是怎麼知道自然法是什麼樣子的?
有已經觸及到根源的鍵盤大法師可以說明嗎? (′・ω・‵)
有沒有自然法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