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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契約曝光 郝龍斌遺憾:曾懷疑日勝生財報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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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契約曝光 郝龍斌遺憾:曾懷疑日勝生財報不實
記者唐詩/台北報導 2015-02-25 14:48
美河市契約曝光 郝龍斌遺憾:曾懷疑日勝生財報不實
針對「美河市」聯開案契約書遭《壹周刋》等平面媒體曝光損害北市利益,被質疑像「馬
關條約」,台北市前市長、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今(25)日下午表示,刊登部分美河市案
之公文,做出片面解讀,他「深表遺憾」,並做出八點聲明,包括曾懷疑日勝生財報不實
,也曾請檢調查,但最後都簽結或不起訴,強調當時市府已嚴格把關。
郝龍斌指出,95年底他上任前,即已開始進行權益談判;而我上任後,當時的副市長林崇
一為爭取較高市府權益,曾數次退文,要求談判。捷運局聯開處和日勝生經過數月談判,
最後日勝生同意提高,捷運局才予簽呈同意。
對於外界質疑當時負責談判的郝團隊副市長林崇一,郝龍斌則表示,美河市案曾經監察院
完整調查,「我記得當時主辦委員之一即為目前擔任柯市府廉政委員之馬以工女士」,當
時監察院亦認定林崇一副市長並無違法,故彈劾案並未成立。
郝龍斌強調,市政是延續的,「本案目前正在仲裁程序中,我亦支持柯市府積極透過仲裁
程序,要求日勝生返還新鑑價結果之市府利益」。
媒體將美河市案契約書曝光,指控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簽約,將價值較高的住宅全給了日勝
生,市府拿回租不出去的商場,並和郝龍斌聯手讓「建商吃肉、市府喝湯」,但全案已走
入仲裁程序。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今(25)日表示,市府最大的優勢是,日勝生還有很多
案子,不見得要在仲裁點上和日勝生談判,目前也沒有要換仲裁委員的規劃。
郝龍斌則是針對契約曝光一事澄清,並發佈以下聲明:
1. 美河市聯合開發案係90.12.18簽約,權益分配時,原本日勝生建議之分配比例大約為
17:83;但我們將其拉高到30:70左右來進行談判協商。
2. 我95年底上任前,即已開始進行權益談判;而我上任後,當時的副市長林崇一為爭取
較高市府權益,曾數次退文,要求談判。捷運局聯開處和日勝生經過數月談判,最後日勝
生同意提高,捷運局才予簽呈同意。
3. 於96年4月期間,我們亦曾懷疑日勝生疑似有財報不實等違法情事,當時我要求政風處
調查,並移請調查局主動調查,但最後市調處及地檢署都分別簽結或做成不起訴處分。
4. 後由於房地產市場飆漲,且監察院調查後,提出多項檢討意見;我認為聯開權益分配
、鑑價制度已實施十數年,確有不合時宜或簡略之處,應依監察院意見大幅修正。我除大
幅提高層級參與外,也將鑑價制度做一嚴謹的要求,進行各項防弊措施(市政會議中也多
次裁示)。
5、我完全同意地價上漲之利益不可均歸於日勝生,因此才會要求重新鑑價,最後鑑價結
果認定日勝生應返還臺北市約76.98億;我們並依律師建議下,強烈要求日勝生同意透過
仲裁或訴訟方式返還相關利益。
6.同時在法務局建議下,我們並指定國內民法及仲裁界權威學者-政大法律系黃立教授-
擔任仲裁人。而依據仲裁法,日勝生得自行指定其仲裁人,主任仲裁人(羅明通)則係由
雙方選出之仲裁人共同推選。
7.本案經監察院調查後,市府與日勝生重新爭取權益期間,我要求對於日勝生其他進行中
之案子,均需採「嚴格把關」的方式處理,包括大橋頭聯開案及南港機場聯開案。
8.本案曾經監察院完整調查,我記得當時主辦委員之一即為目前擔任柯市府廉政委員之馬
以工女士,當時監察院亦認定林崇一副市長並無違法,故彈劾案並未成立。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Sihdb5
5.備註:
句型都一樣耶!
例:曾想拆公車專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