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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今日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欠美河市管理費?柯文哲:討債要去找日勝生
3.完整新聞內文:
針對美河市管委會指市府拖欠3400萬元管理費,市府如何
處理。台北市長柯文哲14日表示,了解後,欠的是日勝生
,不是市府欠的,因交屋前的管委會是日勝生要付,交屋
後才是市府要付,交屋後北市並未拖欠,討債要去找日勝
生。
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近日表示,捷運局管有美河市住宅
及辦公室,皆有按時繳交管理費,並沒有積欠管委會所述
款項,管委會所述款項,是由日勝生積欠,應向日勝生追
討或循法律途徑解決。
捷運局說,美河市建案,台北市府分回不動產於日勝生公
司未完成交屋前,依投資契約約定由日勝生公司負責繳交
管理費,目前住宅及辦公室去年下半年已完成交屋,自交
屋日起已由捷運局繳交,至於自成立管委會至交屋日及商
場尚未交屋之管理費應由日勝生公司繳交,捷運局已行文
告知管委會,相關應繳交對象於住戶規約第2.1條已明訂
,但日勝生公司未依約繳交,所以管委會應向日勝生公司
追討或循法律途徑來解決欠繳管理費問題。
美河市社管理委員會,於104年3月12日召開之第2屆第4次
例會,提及捷運局積欠該社區管理費,達三千四百餘萬元
一事;查「美河市社區住戶規約」第2條2.1規定:「…有
關本開發案社區土地及定著物之使用管理,不得牴觸大眾
捷運法及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亦不得牴觸『臺北
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投資契約書』之規定。
」
台北市政府與日勝生公司之間所簽訂土地聯合開發投資契
約書第11條第10項約定:「本建物之公共水電費、大樓管
理費,自交屋完成日起由各建物取得人負擔。」故未交屋
前之管理費,仍應由日勝生公司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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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ownews.com/n/2015/03/15/16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