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未當過服務員,看到這類新聞都會怒火中燒,
遇到這種情狀,就看其中一方是否有種去糾正對方。
我是以「請、謝謝、對不起」掛嘴上的魔人,
就算服務再差,在我提訴訟前,仍以禮待之。
我認為服務人員應該自修些法律,至少分辨什麼情況可以告,
若告客人跟告醫生一樣勤快,我想這種風氣可能會少一些。
像我告過大型的旅行社跟他的業務人員、補教機構、
還有罵我的客人,但不是要用這個來賺錢,而是要讓他們知道,
客氣並不表示不想惹事。
但常告人有個壞處,就是在公司可能會變黑,若有在做生意的,
就要考慮錢跟尊嚴你要哪一個。
我朋友說我這樣很陰,但我說這是先禮後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