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由立委張慶忠「30秒審查服貿」的爭議,引發學生及公民團體的「318佔領立法
院」行動中,提出「先立法,再審查」及「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訴求。兩岸協議監
督條例,目的是為了制訂關於以後兩岸之間簽協議的遊戲規則。
目前立法院中陸續提出八個版本的草案。
而目前這些版本的草案,雖已通過一讀程序,但仍未付委(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而這個會期,國、民兩黨都將兩岸監督條例列為優先法案,也就是近三個月內非常有可能
進入實質審查,全民注意唷!但面對各版本間的爭議,立委們要如何解決呢?各位公民心
中最理想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又應該有哪些規定呢?
監督條例要確實,人民來立法。
花『三分鐘』,阻止再一次的『三十秒』,請投票支持你心中最好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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