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5-03-28 14:13:42分層負責是這樣用的嗎?
應該是章蓋到誰誰就是最高負責人啊
如果這件事只要承辦人員負責,那章蓋到承辦人員就不必再蓋了
如果承辦人員無法負責,需要經理同意,那章就要蓋到經理,總經理是不用蓋的
這才是分層負責吧
實務上都是這麼處理的,為什麼現在章都蓋到自己了,反而推託不知情呢?
如果不想負責就不要蓋啊
作者:
wimar (11)
2015-03-28 14:14:00洩洩指教
作者: kgtmac1 (KOBE) 2015-03-28 14:15:00
一個蓋章 各自表述
作者: nepenthes7 2015-03-28 14:15:00
是馬市長蓋的 馬總統不知道
蓋章的通通不算數啦,現在應該清查馬英九歷任職位凡是蓋章的公文通通拿出來作廢
作者: nepenthes7 2015-03-28 14:17:00
可悲的是這麼明顯的東西檢察官辦都不辦
作者: JOJOCK (子平) 2015-03-28 14:19:00
馬總統跟馬市長怎麼能當作同一人呢!!!咦?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5-03-28 14:20:00說上億的案子不是市長決行也太好笑……
作者:
cth0204 (五倍祝福的~屎)
2015-03-28 14:22:00這大案子 市長不知情 別騙了
分層的精神本就這樣 就算員工負責某專案難道不用向上級作報告嗎? 亂搞後上級裁示可行 難道沒有連帶責任嗎?
作者:
cashliu (QQ)
2015-03-28 14:52:00我也是看了報紙才知道我有蓋章...
多少錢的案子到什麼層級決行都有規範的,馬再騙沒關係
作者:
zsx0930 (紅色十月)
2015-03-28 15:09:00這種鬼話都敢說,當人民都是9.2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