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有很多人搞不清楚新法案
所謂的房地合一繳稅35%。
那是你漲價賣房,漲價的部份繳35%。
買入1000萬,賣掉1100萬,所以繳稅35萬。
只要賠錢賣,一毛都不用繳的。
跟奢侈稅完全不一樣。
奢侈稅不問賺錢賠錢,直接用總價計算。
那房地合一是在改革三小?
因為現在賣房不是用市價抽稅,而是用公告現值抽稅。
所以財政部不敢提出抽太兇的版本,因為炒房立院不會讓你過。
稅率愈改愈低,還開了一堆後門讓你鑽。
只有一間自住免徵/金額太低免徵/持有很多年免徵.......
一切的一切,就是因為炒房立委在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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