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魯我魯蛇文組住在日本即將滿兩年,
但並不是在搶先第一通過同性伴侶法的澀谷區
也不是接下來有意要推動通過的東京都世谷田區以及神奈川橫濱市
就我所看到的新聞,這法案並不是像臺灣目前推動的多元成家或同性婚姻法案
他是要同性伴侶向區公所提出同居證明,可能還有其它手續,
然後就可以拿到區公所發給的證明書,
此證明書並不是結婚證明書或什麼,而是給予來申請的同性情侶擁有等同婚姻關係的權利
日本新聞舉例也是拿大家耳熟能詳的醫院住院、手術簽名或保險等
因此有了這張證明書的伴侶,即可行使、擁有與異性戀夫妻無異的權利
以往日本同性情侶,想要擁有家類似結婚的家人關係
就我所知是透過領養制度進入的某一方的戶籍裡
我看到新聞更有趣的是,有少數店家、企業,如時尚品牌LUSH
提供擁有同性伴侶員工獎祝金以及五天有給休假(特休)
有些公司則是讓同性戀員工得以請育嬰假或介護(看護)假,
看護另一半的孩子或雙親
反觀鬼島臺灣,還一堆人在以「社會共識不足」為藉口展現他們低能的腦袋反對相關議題
牛什麼宏的夫妻啦,什麼宗教的啦,什麼政客啦戶家萌啦
臺灣有你們這些鳥人真的是丟其他臺灣人的臉
不要說你們是臺灣人,マジで恥を知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