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5-04-01 05:50:51最大的問題是第六條好像還沒宣告違憲
第 6 條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
在此限: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二、國際機場、港口。
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
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第三款地區之
週邊範圍,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區之週邊
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但不得逾五十公尺。
那就看有沒有距離總統府三百公尺了。
牠馬的這條好幾年前就說要修, 果然是虛晃一招。
作者: qnemail5566 (9n阿湄56) 2015-04-01 05:53:00
哇靠 你好有當黨工的潛力喔!!
作者: qnemail5566 (9n阿湄56) 2015-04-01 05:56:00
笑子龍最近在徵人 我覺得你一定可以成為傑出的黨工!
作者:
Lumia625 (改拿Nexus 5X了)
2015-04-01 05:57:00你說的三百公尺,是指第三款吧?
作者:
Lumia625 (改拿Nexus 5X了)
2015-04-01 05:58:00所以應該是由內政部公告可示威範圍
作者: ice0101001 (夢如風) 2015-04-01 06:01:00
黨工?有這麼多黨工 KMT就不會選輸了
作者:
heisego (海瑟戈)
2015-04-01 06:06:00內政部劃定的總統府週邊範圍到底在哪裡啊?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15-04-01 06:17:00吱吱聽不懂啦~~叭叭!!警察國家!!警察打人!!違法違憲
作者: pocketfox (點點螢光的炎夏夜) 2015-04-01 06:55:00
是說123款 都(均) 不能劃超過300吧
作者:
kill29 (大宇)
2015-04-01 07:59:00只指第3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