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內X部當替代役的時候,
就覺得公文處理真的超級沒效率。
如果換成民間企業這些人應該早就不知道被開除幾百次了吧。
一件文下來,
明明看起來就很清楚是誰應該辦的東西,
(畢竟某司有殯葬課阿)
例如地層下陷導致公墓沉到海裡的,
他們就是要民政踢到地政,
在地政踢到民政來來回回個三次,
(因為最多可以踢三次,很多都還故意下午才送件)
然後再送到主秘那裏去決定誰辦文。
當然最後還是判給某司去辦,
但他們這樣拖個四天一星期就是爽...
(重點是下次又遇到他們可能又會再踢一次,因為內容"有些"不同。)
然後有些章根本就沒必要要蓋,
反正那些人有空就跑紅白帖、造勢會場,
就算真的有時間回到辦公室大多數時間也是在練書法看報紙,
那些章...尤其越到高層批的章根本就徒具形式。
(一堆文加一堆附件一個X秘一個小時能全審完蓋完你敢信?)
重點是一多宗教相關以及祭祀公業的東西都莫名其妙很急要最速件處理,
然後一堆大型宗教相關的缺德事莫名其妙都用密件,
印象最深的好像有件是之前很紅的宗教團體欺負殘障人士,
不準他停在該宗教團體的豪華建築前面的殘障車位,
這種都能搞成密件你敢信?
反而一般民眾陳情或是真的看起來應該要很急的東西,
他們就都慢慢踢、慢慢拖、慢慢處理。
大家會覺得公務人員就是濫、就是米蟲。
真的不是沒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