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5-04-16 13:10:13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fref=nf
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posts/1701378063422706
黃國昌
3分鐘 ·
半分鐘事件的究責
等等要到台北地方法院開庭,針對2014年3月的佔領行動。
在這個案件中,沒有行動者個人的抗辯,只有對整個行動集體的辯護。
審判的重心當然是必須站在憲政民主的高度,理解這個行動對挽救台灣民主憲政與未來發
展的必要性與正當性,至於到底是用「抵抗權」、「必要手段防禦」、還是「集體性正當
防禦或緊急避難」作為超法規的阻卻違法事由,純粹是另一層次的法解釋適用問題。
有意思的是,從偵查中的相關卷證,可以洞見馬英九在國會中打手們的無擔當。針對三十
秒事件,面對檢察官訊問,宣誓具結後的張慶忠說「黨團有交代」;但是,時任國民黨政
策會執行長的林鴻池卻說「這是張慶忠自己」的行為,同樣有宣誓具結。兩人互踢皮球、
推卸責任!
Well,到底是誰作偽證呢?背後真正的大頭目又是誰呢?為了釐清真相,當然有必要將這
兩個人傳喚到庭,進行對質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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