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knives: 當初用人家的招牌、設計搶標,之後再把人家整個趕出去,改 04/16 16:27
: → knives: 設計,這樣當時不算違約嗎 04/16 16:27
當初竹中跟遠雄拆夥後,遠雄自己找了HOK(美國一家蠻大的建築工程公司)
台北市政府認為竹中跟遠雄拆夥,不符當初申請條件,因此撤銷資格。
遠雄不服,跟中央的工程會申訴。
工程會把台北市的決定駁回,理由是
當初申請條件,如果拆夥,新進團隊的資格不能低於舊團隊。
而台北市評斷標準,把蓋球場的能力評太高,導致HOK能力分數低於竹中,
這對HOK不公平,因為HOK有其它的強項。
http://ndap.dils.tku.edu.tw:8080/ndap/querynews2.jsp?id=219312
謝定亞表示,招標文件上說可以更變協力廠商,但要換團隊成員必須符合條件:新成員資
格不得低於舊成員。但台北市政府在審查時,不是看總成績,而偏重棒球場地一項,「就
像考試不看總成績,而只看英文一科,讓總分比較低的人拿到第一名」,作法不符合招標
規定。 謝定亞說,遠雄因竹中工務店要離開,只好換團隊,而HOK在國際名聲不遜於
竹中工務店,就連台北市工作小組得到的分析,也認為HOK比竹中工務店好,「遠雄沒
有換比較差的團隊,台北市政府不能因此拒絕」。
(謝定亞當時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
簡單講就是,你台北市政府要重新招標,ok,但是要給遠雄一個合理合法的理由。
因為HOK蓋球場能力輸給竹中,而認為HOK沒有資格,這是不對的。
(松菸巨蛋全名: 臺北文化體育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