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dpc (cpdet)
2015-04-17 12:54:12又來了
當初是馬解約工程會反對 的這種無腦說法
來看看工程會為什麼反對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9119319.A.48F.html?hc_location=ufi
這一篇說得很清楚直接講結論
公共工程委員會當年的裁定,不過是根據法律規則走
問題還是要回到當年的台北市政府,為什麼不肯好好的審查HOK的資格,
竟然用投票的方式,說人家不如竹中工務店,導致被打槍
馬時代台北市政府程序不合法 結果現在推給工程會
真是蛇鼠一窩
※ 引述《inglee (~一事無成千古恨~)》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story/8012/842660
: 聯合新聞網
: 郝龍斌:馬當年想解約 扁政府擋下
: 2015-04-17 02:47:54 聯合報 記者吳思萍、楊湘鈞/台北報導
: 大巨蛋時任台北市長的總統馬英九和遠雄董事長趙藤雄「簽有密約」,台北市前市長郝龍
: 斌表示,這項指控就像「三億男」是烏賊戰術,真相是馬市府當時想和遠雄解約,卻被前
: 總統陳水扁的公共工程委員會擋下,「如真有密約為何還要解約」。
: 電視談話性節目前天播放二○○四年大巨蛋BOT議約會議第三次會議錄音檔,當時任財
: 政局長的主談人李述德在會議中說,時任台北市長的總統馬英九和遠雄董事長趙藤雄私下
: 協商,做出零營運權利金的結論。李述德昨聲明,馬總統任職台北市長期間,推動大巨蛋
: 都依政府規定的程序及原則辦理,並無所謂秘密協商。
: 郝龍斌昨受訪對此表示,遠雄在二○○五年要求變更協力廠商,當年九月馬市府宣布BO
: T流標,想和遠雄解約,結果被執政的民進黨公共工程委員會擋下。
: 郝表示,大巨蛋在二○○四年一月招商,十月評定遠雄為首的「台北企業巨蛋聯盟」為B
: OT最優申請人,十一月「台北企業巨蛋聯盟」致函市府,申請變更原協力廠商。
: 二○○五年五月,北市府甄審會難以判斷遠雄新的協力廠商是否符合原協力廠商規定,九
: 月宣布BOT案流標,並退還遠雄所繳保證金。
: 遠雄不服向公共工程會申訴,隔年五月,公共工程委員會表示,甄審會不同意遠雄變更協
: 力廠商並宣布流標有違法之處,甄審會六月才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十月與遠雄簽約。
: 郝龍斌說,大巨蛋案東拉西扯,片面文件看不到全貌,整個事情就像柯文哲所說的「三億
: 男」,竟也扯三創還沒完工就有使用執照一樣,都是烏賊戰術。
: 郝龍斌感慨表示,企業善盡社會責任被打成弊案,「柯文哲之後大可都不跟企業合作」,
: 但標準應一致,「不能今天你跟企業合作,就是善盡企業責任,別人就是政商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