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廢文先刪
幾個層面
第一 房東的違建
房東蓋違建 或買違建 是房東要承受罰則
既然市府都要拆了 那對房東這塊 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要求房東幫原住戶找房 也夠理盲濫情的了
第二 老年租屋問題
這新聞用這點來包裝 事實上根本牛頭不對馬嘴
現實社會中老年人就是較難租到房子 所以這點是政府的問題
事實一直都沒變 但長期下來政府並未盡到照顧責任
老年人本身可選擇的租屋選項較少 所以租到這種違建 也不能完全怪他
第三 老年人對環境的適應性
推文中有人提議老年人到鄉下去住
老實說 這跟鄉下還是都市一點關係都沒有
主要還是醫療照護與環境依賴的問題
再加上 老年人對自己長久居住的環境有依存感
要要求老年人在這種狀況下離鄉背井 說來可笑
總結
從以上三點來看 拆違建部分根本沒問題
新聞最後一段所述 根本是胡說八道
本質上的問題是歷任政府對弱勢族群的照顧不盡完善
該幫助的沒盡到幫助的義務 不該給的給了一堆
現在卻利用這樣的問題來包裝拆違建的執法問題
更可惡的是 還建議現任政府在這節骨眼上用補破網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而非從本質制度上做改正
這種欺騙白癡的新聞老實說也不是只有他們家愛出
但台灣的白癡夠多 所以媒體包裝手法才會越來越拙劣
但沒想到在這裡 原文下方的回文 還是有些人只會跟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