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龍女守則 性交可得「精緣」
神棍「龍王」不僅要求女信徒裸身畫咒,甚至還跟龍女們簽訂「性愛契約」!
今日出刊的《蘋果日報》報導,自稱「龍王」男子蘇建華要求信女裸身畫咒、終身奉獻,
新北市檢警昨發現自稱助理的許姓女子,竟是「龍王」多年結髮妻,夫妻甚至訂出「龍女
性愛契約」。
「龍女守則」中,將龍女分為4級,最高級是龍女、其次是龍龜女,每月龍緣金從2萬元至
1萬元不等。這4位階的龍女可和龍王性交,守則規定每次不得逾40分鐘,稱可藉此吸收8
成「精緣」,若是口交,可吸收百分百精緣。
今訊後將依強制猥褻、詐欺、恐嚇取財罪移送。警怒斥:「夫妻一起做淫邪勾當,2個年
幼孩子還在家,實在誇張!」(張鈜閔/綜合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421/596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