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luma (墨駒)
2015-04-25 12:32:58看到現在有不知道搞不搞得清楚狀況的綠營立委
跳出來喊什麼網路霸凌立專法
立你個頭啦
網路罵人早就可以告了,請電信警察查IP幾乎都抓得到人
用跳板用公共場所wifi的有的真的抓不到,
但你立個霸凌專法就可以抓到用跳板用wifi的喔? 用點腦袋好嗎
還是霸凌專反就是一群人一起罵的時候,可以再加重刑責啊?
連網路機制都搞不清楚只會趁亂放炮好像有做事一樣
該不會是為了預訪換人當總統以後也需要提防婉君,所以現在同一陣線了吧?
有沒有霸凌專法要立三小的八卦?
作者:
xzcb2008 (éžå¸¸æ£®77牛)
2015-04-25 12:33:00控制你的人權
作者: KevinLow (廢文漏) 2015-04-25 12:34:00
黨法
作者:
axzs1111 (★~板橋本環奈~★)
2015-04-25 12:34:00查你的水表
作者:
Barrel (桶子)
2015-04-25 12:34:00我可以罵你你不可以罵我的法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04-25 12:34:00韓國早有失敗案例 一群腦X台灣政客藝人還在那推管制言論
作者:
Workshy (Workshy)
2015-04-25 12:35:00和之前的食安辦公室一樣.....
作者: shou0810 (shou) 2015-04-25 12:36:00
這樣才步會有人罵他們 罵他們都是犯法 爽
作者: chiaye (crazy) 2015-04-25 12:37:00
立法後,以後只要上網留言,隔天需要到法院報到解釋清楚!
作者:
fallen01 (優質不OP)
2015-04-25 12:38:00編號第42689.2法條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04-25 12:40:00push 一堆隨X起舞的沒作功課政客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4-25 12:42:00
真兇->無意義 提到網路->立法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