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gicJohnson (魔術強森)》之銘言:
: 大家拿了什麼行車紀錄器、闖紅燈照相之類的來做類比說
: 為什麼這些攝影紀錄就可以佐證而路口監視器不行?
: 那到底是誰腦袋裝了大便?
: 不過這位法官並不是在爭說哪些可以用哪些不行
: 他的重點是在人民自由的保護
: 尤其是在國家行使公權力的時候
: 今天你想不想三不五時都有被人盯著的感覺?
首先,那些地方都是公眾場所,不是私人場所。
公眾場所和私人場所是二回事。
再來如果那些監視器都不能做為任何違規的證據的話。
那麼應該所有的違規行為都不可以,而不是只有違規停車不可以。
今天你說私人場所應享有隱私權這很正常,但在公眾場所是另一回事。
很多行為在私人場所是不管的,但在公眾場所做就是違法,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