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生
2小時 · 台北市 ·
1 以前有個人權鬥士主張政府應該在刑餘者身上裝個晶片,這樣才能夠維護社會治安。
2 現在有個市長主張在重點地區裝監視器,抓違規停車。
3 將來有個護〇盟主張藝人亂搞關係,弄到大家的家庭倫理觀念都被破壞了,所以應該在
重點或累犯藝人家門口裝監視器,觀看他們有沒有帶配偶或固定性伴侶以外的人進入公寓
。
好,你贊成幾項?
通常腦袋瓜裡面裝〇〇的人會贊同1與2,但是反對3。原因只在於他們認為1與2是壞人,
而3不是(只有少數人認為這些藝人是壞人)。
但是3的選項換成:
人本基金會認為現在老師體罰還是很嚴重,所以應該在自己的小孩上課的教室內裝上監視
器。
那麼你的選項會改變嗎?
理解了沒有?除了隱私的問題外,更重要的是好人與壞人這種二元區分符碼的使用,以及
權力濫用的問題。
主張不做壞事不怕被人拍的覺醒公民啊,請對號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