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監視器一直看著的確有問題,
那如果改成擺放一隻必須有人舉報才能短暫啟用的監視器呢?
成立一間「CCTV局」,裡面派遣警察進駐,
在違規熱區立牌告示,「膽敢違停,反經檢舉,監視器立刻啟動開罰。」
但在此之前,此監視器沒有任何訊號,
然後要有人撥打專線檢舉直接到這個局處,
在該熱區監視器下設置一個按鈕,
必須要有人去檢舉啟動按鈕才能提供監視器1分鐘的電力,
當該監視器啟動時,附近會響鈴並且發光提示,
「刁民們,警察辦案抓違規了」,
這樣警察就不用四處奔波,浪費人力,
就像某些馬路的紅綠燈有按鈕可以按(雖然我不知道這鈕到底有沒有用),
請問遠端辦案算違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