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屋主霸門前車位 停車男遭K爆頭

作者: rpg (rpg)   2015-05-01 05:55:22
蘋果日報
屋主霸門前車位 停車男遭K爆頭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501/36525128/
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將車停在別人住家路邊,屋主雖貼告示停車可留電話,
但男子認為該地是道路,任何人都可停車沒留電話即離去,
但要開車時卻發現車子被刮花,三顆輪胎也被刺破放氣,他登門質問遭屋主怒罵
:「你兜位ㄟ(台語:你哪位)?這邊車都停固定位子。」
屋主找來朋友助陣,兩人將男子打得頭破血流,雙方報警驗傷互控傷害。
賴姓車主(三十三歲)說,因在士林區舊市場工作,
附近停車位難求,本周一才將車停在文昌社區未劃停車格的路邊,
當天下午返回發現左後輪鈑金被刮傷,
當晚發現三個輪胎被刺破,懷疑是江姓屋主(四十五歲)所為。
但江男否認破壞車子,還嗆:「要吵架我隨時在這等你。」
停一周無法工作
賴男指控,江男打電話撂來沈姓友人,沈男拿短鋁棒毆打他,
兩人扭打後一起跌倒,一旁江男拿鐵條偷襲他,
造成他頭部八公分及二公分兩處撕裂傷。賴男報警提告傷害、恐嚇、公然侮辱。
但江男否認破壞車子,他表示賴男車停了一周之久,
「車子和貨車不到十公分,我沒辦法拿牆上水管去工作。」
賴男還留紙條嗆:「你破壞我的車,下次你停這邊就換我,老子還要停很久。」
江男與沈男驗傷後表示會反控傷害。
昨天三人火爆對質,賴男表示車子只有停當天,沒有停一周,
他對沈說:「為什麼一下車就有鋁棒?是預謀犯案嗎?」
沈回說:「打架打輸就報警喔,你向別人嗆聲都不用講?」雙方不歡而散。
「不能要求移車」
對於路霸問題,士林分局交通組組長蔡煉勇表示,民眾向警方檢舉後會先勸導,
勸導後不聽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一千兩百元至一千五百元,並強制拆除路霸。
一名分隊長表示:「公用道路停車空間均屬公有,不能任意要求別人移車。」
律師張建鳴表示,雙方互控傷害,若成案普通傷害罪最重可處三年徒刑,
恐嚇罪最重處兩年,公然侮辱若以強暴手段最重處一年徒刑,
毀損若有新事證如監視器影像半年內可隨時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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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不好,路霸不對
不過被打的賴先生對於其他媒體記者及警察講的都不一樣
賴先生說,他把車停在美崙街住家圍牆外,
但屋主在牆上貼告示,24小時車輛進出,請留下連絡電話,但賴先生沒留,
25日停車,27日下午3點回來查看,發現車子竟被刮花,
但他忙著回店裡,晚上8點再來看時,竟被刺破3顆輪胎,當場找屋主理論,
想不到對方態度惡劣,還找人助陣,打到他頭部血流。
然後跟蘋果記者說車子只有停當天.......
作者: dklash (劉翰肥宅‧油膩boy)   2015-05-01 05:58:00
這篇在JOKE版有故事
作者: t0kyohot (天天彈出來)   2015-05-01 06:02:00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
作者: LJer (jason)   2015-05-01 06:03:00
是馬英九
作者: leo1990910 (魯刺客 Leo l'assassino)   2015-05-01 06:11:00
不了解情形 先箭頭測風向
作者: WeAntiTVBS   2015-05-01 06:21:00
這被爆頭真的就不能怪別人了
作者: k5a (莫問)   2015-05-01 06:46:00
還有後續喔 這被打破頭的先給人留下一張囂張的嗆聲字條 
作者: sys5566   2015-05-01 06:48:00
巷口轉角不是不能停車?不過也不能先動手打人
作者: benza (持)   2015-05-01 06:58:00
被打活該。
作者: jason5678tw (gginin)   2015-05-01 07:36:00
活該
作者: k5a (莫問)   2015-05-01 07:42:00
他挨揍打輸後才出來哭哭要求正義的,訪問時還刻意去強調身障屋主圍牆水管是違建啥的 自己做的卻都不提 Zzzzz
作者: 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2015-05-01 07:45:00
停別人門口 留個電話是基本禮貌吧
作者: kodwsg (ç„¡)   2015-05-01 07:48:00
六停一個禮拜以上又留紙條嗆人喔?這樣被打不意外
作者: mazznia   2015-05-01 07:53:00
自找的不是嗎 屋主大方不是不給停 給臉不要不是嗎
作者: p806155 (Lotus)   2015-05-01 08:25:00
我是隔壁醫學中心員工,這區居民確實是蠻in der白天也不給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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