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atMyG56 (低調覺é’)
2015-05-04 22:40:18這個醫糾法跟你我都有關係
因為腦殘的衛福部又要拿你我的錢去當凱子了
這個醫糾法在幹嘛呢?
簡單講
就是以後任何醫療糾紛,
只要患者不爽,
就算醫師沒有任何過失,
患者都可以去索賠
衛福部就會拿錢賠給患者
這些錢從哪來呢?
就是從你我納稅的政府預算、你我繳交的健保費、
以及通過此法之後,醫療人員被強迫預繳的賠償基金
三個部分去賠
有沒有看出端倪了?
這個意思就是
以後那些酒駕撞電線桿的、吸毒的、沒事逛急診的
只要不爽,就可以去看醫生,然後索賠
然後你我就乖乖當凱子他爹
把錢賠給這些垃圾
不僅如此
這個醫糾法還賦予非司法單位可以任意調閱醫事人員的資料
這表示醫事人員就算無過失
也要被非司法單位看光隱私
還要賠錢
這就是衛福部這個腦殘單位想出來解決醫糾的辦法
用現在的常用語來說
就是
支持醫糾法
就是支持你我當盤仔,衛福部當凱子
所以希望大家都能聯署,讓這個議題浮上檯面!
連署網址在下方推文中
只要用臉書就能連署了
你的一個連署加入
就能讓辛苦的醫事人員得到莫大的鼓勵
謝謝大家!
※ 引述《cifas (醉隼灃)》之銘言:
: 最近這個法案已經二讀,下一次就立法通過了。請大家多關心這個惡法,有餘力可以上ht
: tp://opendpp.tw/vote/projects/%e7%ab%8b%e9%99%a2%e9%bb%a8%e5%9c%98%e7%95%b6%e7
: %ab%8b%e5%8d%b3%e9%98%bb%e6%ad%a2%e7%8f%be%e8%a1%8c%e9%86%ab%e7%b3%be%e6%b3%95
: %e8%8d%89%e6%a1%88%e9%80%9a%e9%81%8e%ef%bc%8c%e5%be%85%e7%a4%be%e6%9c%83/
: 民進黨的連署反應平台,到1萬人連署,蔡主席就會出來討論這件事,目前只有三千多人
: 連署,用FB就可以連署。請大家幫幫忙!
聽說大醫院都有幫醫師保險 投保比例不詳 應付醫糾賠償了但是得病人提告勝訴才能提撥 但是但是勝訴率極低.....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5-04 22:44:00重點是 供給增加需求 聽說無本 有賠償拿 沒事都想吵吵看
這類的法官都要有醫學背景才能參與判決 所以被譏醫醫相護
作者:
EatMyG56 (低調覺é’)
2015-05-04 22:45:00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5-05-04 22:52:00高調
作者:
a126sam01 (北川景子是我的老婆>///<)
2015-05-04 22:52:00某n想幫衛福部護航XD
作者:
kktt254 (.....)
2015-05-04 22:53:00幫推一下
作者: ax113 (宥宥) 2015-05-04 22:53:00
所以一定要把台灣所剩不多的醫生逼到對岸就對了,然後爽到一堆趁機卡油的護航超惡心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04 22:55:00為什麼沒人在乎這個議題?幫高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5-04 22:56:00推測 調解會 會變成醫界大老主導 退休可以繼續以醫德訓人
作者:
kktt254 (.....)
2015-05-04 22:57:00這版仇醫 沒人理也不太意外
我沒有仇醫 我只是提出一個可能性 猜測衛福部的動機而己本來我以為投保是強制性的 可是之前看了這幾期的遠見雜誌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5-04 22:59:00我個人觀察 覺得溫星八卦板 仇醫小於一半耶
才知不是每個醫師都投保 好像以外科為主 投保率不到三十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5-04 23:01:00
根本智障方案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5-04 23:01:00n大我回答您醫糾商業保險台北富邦有保費很高 給付有上限
作者:
k8543 (6.30)
2015-05-04 23:02:00慘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5-04 23:02:00印象中理賠上限只有200萬 商人算得很精 所以醫生興趣缺缺醫院會跟醫生每月幾百的互助金 真要賠時醫院醫師各出部分
有可能真的投保率很低吧 這樣當然壓低上限 就跟強制險一
作者:
immer (靜觀其變)
2015-05-04 23:06:00原告領完補償金後轉告訴 補償金返還怎麼執行 都沒有明文規
作者:
tmlc (置身於Asgard)
2015-05-04 23:06:00高調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05-04 23:07:00醫醫相護? 審核刪的也說是醫師,結果還不是不敢具名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5-04 23:08:00病家簽不提告切結才會拿到賠償金 如果不拿 就上法院告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05-04 23:08:00醫醫相護? 笑話!
作者:
immer (靜觀其變)
2015-05-04 23:08:00定 誰去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為何 最後只會淪為兩邊都領吧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5-04 23:09:00n大 醫糾法問題不是只有這樣而已 我轉文給您看好了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05-04 23:12:00核刪是醫師砍的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5-04 23:18:00作者:
JerTsai (Jeremie)
2015-05-04 23:18:00某樓聽說的東西不要拿出來屁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