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板主來解釋
※ 引述《magic07 (小棠)》之銘言:
: 如題
: 我不是要戰兵役,因為我知道海巡的生活很辛苦
: 由其是義務役
: 只是好奇
: 海巡不是由軍移交給警
: 改由行政院下面的海巡署嗎
: 這樣離開國防部算替代役嗎!!!
當然不算.軍人派到其他單位是很正常的.國安局也是一票軍人.
海巡中的岸巡單位大部分都是現役陸軍軍人.目前岸巡總局長楊新義是陸軍中將
http://www.cga.gov.tw/GipOpen/wSite/ct?xItem=79431&ctNode=8240&mp=9996
小弟2003退伍時 退伍令寫的就是陸軍備役上兵.
: 一般替代役不就是行政院內政部的嗎!!
: 有沒有法源讓國防部這樣做阿!!!
海岸巡防署組織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本署軍職人員之任用,不得逾編制員額三分
之二,並應逐年降低其配比;俟本法施行八年後,本署人員任用以文職人員為主,
文職人員之任用,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辦理。
國防部的法源不清楚
: 如果算是替代役!!!!
: 那由常備役轉成替代役是不是服役超過30天就可以使用停役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