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HAIRE (我好沒梗阿)》之銘言:
: 懇請賴市長暫緩南鐵決策
: -對一座偉大城市的市長及市民的期待
: 文/林飛帆
: 南鐵案爭議未決
: 近日來,台南鐵路地下化爭議再度浮上檯面。自救會與市府形成拉扯又矛盾的兩造。作為
: 市民,我相信沒有人期待看到「居民與市長」和「居民與其他市民」之間對立起來。我們
: 不妨先抽離既定印象和既存立場,重新思考當前南鐵案爭議,包含哪些重要爭點?我認為
: 至少有幾項:政策決定的過程(公民和作為直接利害相關人的沿線居民如何參與?)、地
: 下化之必要性(是否一定要地下化?)、方案是否具有選擇性(有無其他可能性?)、公
: 共利益與成本、損害的評估權衡(地下化是否僅有好處,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
: 利」?)、土地徵收與基本居住權保障如何權衡?上述問題,構成了目前台南是否應該將
: 鐵路地下化的關鍵爭點。這些問題,我相信不僅許多市民從未有過機會全面探討,更遑論
: 參與在此重大決策過程中,特別是過去一段時間,我們過於快速地將此議題直接鎖定在末
: 端的技術細節(施作工法上的細究)以及補償和安置問題。
: 我們必須從根本理解,鐵路地下化政策現行所配合的「都市計畫變更」,將會牽動台南整
: 體的都市規劃,而台南市政府即將在今(14)日召開的「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將要審議
: 的案件,就是涵蓋北區、東區等六項「配合鐵路地下化工程」的都市計畫變更案之第一階
: 段變更計畫。言下之意,後續更有其他大幅度的變更,可能於第二階段進行。也因此,南
: 鐵案絕非僅是關乎於鐵道本身或沿線400戶居民的個別利益問題,而是牽動整個大台南的
: 都市規劃,直接影響整座城市的未來發展。
: 然而,市長選擇於此時召開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確實有值得令人擔憂和質疑的理由。因
: 為台灣高等行政法院至今仍在審理南鐵案的「環境差異評估」訴訟。司法仍在進行,判決
: 更未確定。尤有甚者,前述南鐵案的爭點,更有諸多尚待釐清之處,遑論共識。爭議未決
: 之前,程序是否應該繼續進行,存乎執政者對於當前爭議之理解,與對化解僵局之態度。
: 我無意苛責賴市長於此事的努力,事實上,我猜想市長此刻應是站在300億預算的爭取,
: 與20多年來市民對於此項政策的期待(暫不論這項期待是否適切),一個執政首長終究面
: 對「執行魄力」、與人民不同的想像與期待,甚至如何決策之間的多面拉扯與糾結。
: 「開放政府」進場解僵局
: 無論是主政者的意志,還是時勢所趨,「開放政府」已成為當前響徹台南的改革口號。民
: 間社團自今年初始至本週都委會前,已自發舉辦過數場針對「台南如何落實開放政府」的
: 討論。市府也曾對「開放政府」,邀請不少專家學者替公務人員補課,固值得肯定。然而
: ,從討論中,我們得出幾項對開放政府的提醒:一、開放政府不應是執政者恩惠施捨,應
: 是制度性保障的公民參與。二、開放政府能否實踐,相當程度取決執政者政治意向與其對
: 決策程序的理解。三、開放政府的精神絕非只是資訊公開,關鍵在於「決策機制是否開放
: 」。四、健全開放政府前,更應思考現有體制內公民參與(如行政聽證)如何被落實。五
: 、應全面性開放政府,不應選擇性開放。
: 台南第一項採取開放政府決策的案例是「飛雁新村」一案。值得一問的是,為何是「飛雁
: 新村」?又,當市府喊出新市政中心規劃也將採公民參與時,那麼其他重大爭議案件(諸
: 如南鐵),又能否標準一致的開放呢?
: 市府既喊出開放政府,不如順水推舟,將牽涉台南整體發展至關重大的南鐵案,一併適用
: ,同時落實體制內已有法源授權的行政聽証,讓關乎台南發展,影響可能超過百年的南鐵
: 案,有公民參與決策的機會,讓開放政府成為解方。南鐵案爭議至今不僅演變為市府與居
: 民之間的嚴重對立,更在資源懸殊下,形成市民與市民間彼此猜忌對立。可以想見,若強
: 行通過南鐵案,進行土地徵收及地下化工程,就算得以縫合都市東西兩邊(但連縫合都市
: 的論點都有疑義),恐永遠難以縫合這座城市被撕裂信任與情感。
: 不預設立場,重新思索,凝聚全民共識
: 另外,真的沒有更佳解了嗎?台南公民智庫於本週一提出新的建議方案,不明究理的快論
: 會認為不可能。但這樣的「不可能」,結果卻是可能。台南市都發局長吳欣修回應:「如
: 果早二、三十年提出或許可行,但現在提太慢了,已完全不可能。」我想,吳局長的邏輯
: 是,此方案可以考慮,但是礙於行政程序至此所以不行。但,南鐵不僅未動工,都市計畫
: 未變更,土地未徵收,一切都還未到無可挽回之地步!其實,若主政者願意,應有能力向
: 中央交通部退回現行方案,並重新思考規劃。如此或許耗時,但倘若能讓台南的規劃發展
: 更加適切完善,在決策、發展(開發)與保護(存)的多向度間取得平衡,豈不更加完善
: ?
: 賴市長的歷史定位與台南市民的使命
: 「我們願意為了一個更適切的願景花多少時間?又要如何共同譜出這個願景?」這是執政
: 者應當引領市民思考的問題,相反的,不應以恐嚇式地強迫接受。而回答此問題,則是全
: 體市民的使命和責任。我理解南市府對南鐵案進度有所期待,但賴市長最好的政績與歷史
: 定位(legacy),絕不在於執政的「魄力」與「決斷力」的展現,而是為台南,甚至為台
: 灣,開啟第二波民主改革中公民參與的空間與新的民主想像。在此,懇請賴市長暫緩南鐵
: 決策。
學匪不意外
不可能有一項政策 滿足全部的人
不可能有一項政策 不多少傷害到別人
每項政策總是有人中樂透
法律的意義
在於賦予政府基於公共利益而制定最好政策的權力
程序正義透明意義
在於保證決策過程是以公益為出發點 而非私益 並且其政策內容是符合專業與效益的
補償機制在於因為公共政策而受損者 讓他們獲得等值的補償
然後是關於憲法中 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權的議題
亦即你的手段與方法必須按一套合理的規則來進行
學匪今天 雜七雜八說了一堆公民參與
這是什麼屁?
南鐵今天就是沒中樂透的人 出來鬧事 要政府選一個花更多錢 效益更差 程序有問題的
方式
天馬行空亂了半天
只為了自己也要中樂透
然後在找學匪 說些什麼公民參與的屁話
跳過之前一切評鑑 專業分析與規劃
直接一句公民參與 之前的就想全盤否定
這是未來每個領導人要面對的問題
任何小事 都有一群屁孩
可能叫一個很帥的名字 島國力量什麼的
出來跟你鬧
如此還要做事嗎? 還能做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