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狗躺路中間 駕駛無視直接輾過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05-14 12:11:02
※ 引述《calllmedady (...)》之銘言:
: 很多事情要分開討論啦......
: 如果為了閃狗可能會發生危險,那真的不如把牠撞死,
: 而這種情況飼主還提告的話,那真的就是不講理,
: 愛狗愛到腦到秀逗了。
: 當然你要養狗,就要把牠管好,
: 像飼主那樣放著狗到處跑,只負責餵牠吃東西,
: 也確實是不對,應該要改進。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FOWgtwmqF8
: 可是大家有看到影片中的情況嗎?
: 那裡不是什麼大馬路,也沒有車速過快的問題,
: 加上還是大白天,不可能沒看到那隻狗。
: 明明只要按個喇叭,或者開窗戶喊一下,那隻狗就會讓路了,
: 結果你今天什麼都沒做,直接就要把他輾過去,
: 這車主絕對有問題吧?還有什麼好護航的?
: 鄉民們是哪裡有問題啊?
把這新聞的主角由狗換成小孩
事情就清楚多了
今天還有人會替車主碾狗說話
說白了就是看不起狗
認為狗的生命沒有人重要
人跟所有動物都是生命
沒有誰比較重要的問題
這是應然面
在實然面
人類實力最強所以以動物為食物
但請不要覺得理所當然
這就是為何屠宰動物要用使其痛苦最少的人道手段為之
人類無權虐待動物
這影片提供的客觀事實如下:
一、狗躺馬路中間
二、車主直接碾過
結論:
飼主未盡適當管束責任
讓狗躺在馬路中間已造成用路人危險
從影片來看
車主則有按喇叭或下車驅趕的方式可選擇
但卻直接碾過
飼主錯在先 車主錯在後
二個人類的錯
結果由一隻狗來承擔結果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5-05-14 12:12:00
最後ㄧ段 中肯到爆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5-05-14 12:13:00
飼主真的該乖乖鍊一下狗 別讓狗整天跑到馬路瞎晃
作者: KENT5566 (畜生肥宅)   2015-05-14 12:14:00
今天如果被碾的是一隻母雞 恐怕不會有人關心
作者: rain2000 (heavy rain)   2015-05-14 12:15:00
狗=小孩 應該自由不受約束的跑動 隨地大小便 ㄎㄎ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5-14 12:15:00
真的 這是人類的錯 可是狗來承受
作者: Vladivostok (海参崴)   2015-05-14 12:15:00
狗跟人在法律上天差地遠呢...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5-05-14 12:16:00
兩個人類的錯無誤 但那隻狗躺在路中算什麼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5-05-14 12:16:00
你把狗當成人 真的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作者: rain2000 (heavy rain)   2015-05-14 12:16:00
狗=毛小孩=人類小孩 謝謝指教
作者: Vladivostok (海参崴)   2015-05-14 12:17:00
有爬山的應該都可以看到一堆壓扁的蛇,現在是蛇比較賤就是?
作者: AioTakumi (抱歉 我不跟豬打架)   2015-05-14 12:17:00
人狗不分喔?吃飼料去吧!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14 12:17:00
把狗換成小孩? 你認真覺得小孩地位等同狗?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5-05-14 12:17:00
你先去人狗交一下,我再來思考一下把狗當人的說法
作者: KENT5566 (畜生肥宅)   2015-05-14 12:18:00
狗換成小孩 飼主現在應該被抓起來了
作者: Norris5566 (o'_'o)   2015-05-14 12:18:00
蟑螂表示: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14 12:18:00
你認為狗生命跟人一樣重要是你的事 不要加給別人
作者: qazedc (wwwwwwwwwwww)   2015-05-14 12:18:00
慘惹 等等恨狗酸宅要變鼠牛虎兔龍蛇馬羊猴雞豬本惹
作者: nantou049 (大螃蟹)   2015-05-14 12:19:00
你的「應然面」和「實然面」都不成立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14 12:19:00
人類拿其他動物作食物現在就是理所當然
作者: f1234518456 (...........)   2015-05-14 12:19:00
你怎麼不去當狗?
作者: QQMMWA   2015-05-14 12:19:00
小孩被輾過才爽 我對別人家的小孩完全沒任何同情 跟輾昆蟲沒兩樣
作者: chiaolin (joe)   2015-05-14 12:19:00
狗本 啥小東西都可以類比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14 12:20:00
你覺得不理所當然你可以選擇不要吃 管別人管太遠
作者: udm   2015-05-14 12:20:00
是人類小孩子也一樣呀,你躺在路中央,汽車是有死角的,沒看到你,當然是碾過去呀~~~重點在於有沒有看到呀。
作者: KENT5566 (畜生肥宅)   2015-05-14 12:20:00
把小孩放在路中間 有這種父母? 被碾死要不要負責?
作者: qazedc (wwwwwwwwwwww)   2015-05-14 12:21:00
蠢肥宅: 不管啦狗就是該死 還是貓貓乖~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14 12:21:00
簡單說 你的前兩行就是錯誤的 沒可能這樣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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