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5-05-14 19:44:13※ 引述《meianhua (我是男生唷)》之銘言:
: ※ 引述《ifulita (和泉政宗)》之銘言:
: : 目前法務部已經上網路徵詢意見了。
: : http://join.gov.tw/openup/policies/detail/c3df84b7-d1d8-4925-9925-705ca9417f23
: : 大家有什麼意見就直接上去留言吧,
: : 只有按支持或反對都不會被視為重點,
: : 他們只會重視網友們的留言內容。
: 本來就該除罪
: 現在這條多半用來讓原配跟外遇的人告小三小王以便拿賠償金和解金以刑逼民的
: 合法仙人跳手段罷了
: ex 大老婆先告姦夫淫婦通相姦,再逼老公咬小三換對老公撤告,老公咬死小三=>
: 法院判小三有罪有前科但易科罰金或緩刑,還得另外賠錢給大老婆
: 造成真正外遇的渣男沒事,女人為難女人的奇特現象
: (反觀被帶綠帽的老公就比較少原諒老婆了,通常對爬牆的跟客兄一起告到底,
: 畢竟男人愛面子且大多不用靠老婆維持經濟開銷)
: 所以最起碼女性選民要支持通相姦除罪,現在維持有罪完全爽到渣男,這條反而
: 變成古老沙豬社會加諸給女性的貞操帶!!!
貞不貞操帶是不知道啦~
但若相關的離婚判決規定沒有跟著修到更詳盡、仔細
以後就是有錢人爽搞三妻四妾,反正付得起
沒錢人無法拿錢擺平,夫妻守貞變成窮人象徵
要說到啥的外國也除罪阿、oooxxx,也麻煩同時看一下各國的離婚規定
鬼島有全世界最進步的婚姻法,可以讓你一天同時和同一人結婚離婚24次
所以真的當 "婚姻難以維繫" ,不要面子的,相看兩厭立刻簽字合意搞定。
還不需要像啥德國還要先有段分居冷靜期....
或像日本即使兩願離婚,還要面臨付對方一半養老金....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05-14 19:45:00ㄍㄨㄟ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05-14 19:46:00鬼島的民事賠償金額 肯定有利富人的呀
你說一大堆 事實上就是有錢人要玩你也沒輒 幻想有法律保佑喔有錢人會怕以刑逼民 噗瓷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05-14 19:49:00有錢人就怕被關 已經在狗官與慣老闆身上看到了
作者: Skabo (kaka) 2015-05-14 19:49:00
本來就有錢人三妻四妾 有沒有這個法有差嗎? 傻傻的
事實上法律能夠顧到中間的大部分人就功德無量了 對有錢人根本沒用好嗎蔡某人直接蓋後宮 疑?現在去刑化了嗎?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5-14 19:50:00沒記錯的話 本版曾見過窮人本來就不該生小孩的論調
作者: Skabo (kaka) 2015-05-14 19:51:00
你是不是跟台灣脫節了啊~ 看看現實好嗎~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5-14 19:51:00搞不好現在的風氣就是窮人不該生小孩啊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05-14 19:51:00沒認真執行當然沒差 勞基法就是榜樣
作者: MacOSX10 2015-05-14 19:52:00
蔡衍明早就除籍了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05-14 19:52:00現在就一堆沒能力意願修好法 乾脆廢掉的XX
作者:
Cruel2 (君若無心我便休)
2015-05-14 20:55:00通姦不是超難定罪 這樣怎麼逼…
常常證據沒找到 自己反而先犯罪比較起來走民事還比較容易達到效果 結果一堆假道學XX在那邊沒通姦就會完蛋 然後民眾被這些XX影響 也只會老套抓姦還抓不到 自己先吃官司
作者:
s9523752 (Wayne Chang)
2015-05-14 21:14:00該版曾經有陣子的風氣是 窮就不要結婚不要生小孩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