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kkk (我是牛我反芻)》之銘言:
: 請你們醫界不要再無腦亂反醫糾法
: 1. 法律定訂本來就是有不確定法律概念在裡面
: 大法先訂定納入不確定法律概念在裡面 細則才會另外頒佈
: 不懂別亂反對
北大法律系的鄭逸哲教授也不懂?? 他可是反醫糾法了兩年
這段話需要幫你貼到鄭教授的版上去嗎??
不懂別亂發文
: 2. 補償金為了幫助醫糾 醫療人員出一些沒什不對
: 這跟保險的概念差不多
保險是保險公司幫醫師跟病家打官司,時間跟人是保險公司出的
有問題,保險公司會出錢;來鬧的,保險公司也願意跟醫師一起承擔過程
醫糾法到現在是"不管發生甚麼事,來鬧就付錢"
概念差很多好嗎?
: 3. 病人家屬領到補償金 可以繼續提告 是憲法保障的訴訟權沒錯
: 但提告後 補償金會要回來
: 如果病人覺得補償金ok 又覺得可能會輸 就不會提告
: 但如果病人什都沒有 就一定會賭賭看告告看
: 此時醫糾法就有機會減少一件原本會發生的訴訟
你知道醫糾法規定醫師必須出席每一次的調解嗎?
所以保險公司出面跟病人和解的案件,變成醫師每件都要跑,
萬一被告,還是要跑法院,而且病家就算不還錢,也只有行政催告。
所以訴訟不一定會減少,但跑調解跟法院相加的次數會增加很多。
: 4. 補償就是有因果就給沒錯 這也是以金錢換取訴訟 如上3所提
如上所提,根本無法減少訟累,反而會加強部分病人賭一把的決心。
據我所知,婦產科現在的賠償金額都是兩百萬起跳,
原因就是現行的補償法規,最高就是兩百萬,
所以病家如果威脅要告,就代表醫師這邊要再加碼,才能免去訟累。
對病家來說,沒威脅成功,可以拿到補償,成功了就可以拿到超過兩百萬。
典型以刑逼民,為什麼醫界要接受這種事情?
: 5. 第5點根本就是自行想像
: 如果病人拿到錢 邏輯上 理論上 會大大減少訴訟
: 醫病關係反而會更好
你要不要去問問你家附近的婦產科醫師,"事實上"是甚麼狀況?
醫病關係好到婦產科醫師跑光光? 是你想像還是我想像?
: 雖然很同情醫界的高風險 但無腦反 會讓人反感
先謝謝你讓這篇再浮起來。
不過,還是要告訴你,內容合乎現況跟人性才是重點,
不是把文章寫得義正詞嚴,就可以成功帶風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