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醫糾法要強行闖關了!

作者: bigheadpro (極凶麒麟)   2015-05-19 00:43:25
※ 引述《dakkk (我是牛我反芻)》之銘言:
: 請你們醫界不要再無腦亂反醫糾法
: 1. 法律定訂本來就是有不確定法律概念在裡面
: 大法先訂定納入不確定法律概念在裡面 細則才會另外頒佈
: 不懂別亂反對
北大法律系的鄭逸哲教授也不懂?? 他可是反醫糾法了兩年
這段話需要幫你貼到鄭教授的版上去嗎??
不懂別亂發文
: 2. 補償金為了幫助醫糾 醫療人員出一些沒什不對
: 這跟保險的概念差不多
保險是保險公司幫醫師跟病家打官司,時間跟人是保險公司出的
有問題,保險公司會出錢;來鬧的,保險公司也願意跟醫師一起承擔過程
醫糾法到現在是"不管發生甚麼事,來鬧就付錢"
概念差很多好嗎?
: 3. 病人家屬領到補償金 可以繼續提告 是憲法保障的訴訟權沒錯
: 但提告後 補償金會要回來
: 如果病人覺得補償金ok 又覺得可能會輸 就不會提告
: 但如果病人什都沒有 就一定會賭賭看告告看
: 此時醫糾法就有機會減少一件原本會發生的訴訟
你知道醫糾法規定醫師必須出席每一次的調解嗎?
所以保險公司出面跟病人和解的案件,變成醫師每件都要跑,
萬一被告,還是要跑法院,而且病家就算不還錢,也只有行政催告。
所以訴訟不一定會減少,但跑調解跟法院相加的次數會增加很多。
: 4. 補償就是有因果就給沒錯 這也是以金錢換取訴訟 如上3所提
如上所提,根本無法減少訟累,反而會加強部分病人賭一把的決心。
據我所知,婦產科現在的賠償金額都是兩百萬起跳,
原因就是現行的補償法規,最高就是兩百萬,
所以病家如果威脅要告,就代表醫師這邊要再加碼,才能免去訟累。
對病家來說,沒威脅成功,可以拿到補償,成功了就可以拿到超過兩百萬。
典型以刑逼民,為什麼醫界要接受這種事情?
: 5. 第5點根本就是自行想像
: 如果病人拿到錢 邏輯上 理論上 會大大減少訴訟
: 醫病關係反而會更好
你要不要去問問你家附近的婦產科醫師,"事實上"是甚麼狀況?
醫病關係好到婦產科醫師跑光光? 是你想像還是我想像?
: 雖然很同情醫界的高風險 但無腦反 會讓人反感
先謝謝你讓這篇再浮起來。
不過,還是要告訴你,內容合乎現況跟人性才是重點,
不是把文章寫得義正詞嚴,就可以成功帶風向的。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5-05-19 00:45:00
已經可以想象有人專門懷孕再想辦法弄流產來坑醫生了連砍斷自己手腳騙保險費的人都有 沒什麼不可能的
作者: skuderic (BLACK)   2015-05-19 00:47:00
可憐 一堆人看東西看一半 在那邊裝懂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5-19 00:48:00
新版本就是覺得不管能不能告贏都能先拿一筆,超屌啊
作者: krishuang (五柳先生)   2015-05-19 00:48:00
作者: atntogn (ふふふふふふ~~)   2015-05-19 00:49:00
有些人只要看到醫師跳腳,即使自己以後病了沒人醫也開心
作者: krishuang (五柳先生)   2015-05-19 00:50:00
新版本成功,醫護人員可以轉行當訟棍告波波波波有錢老爸會幫忙賠ㄎㄎ
作者: TohnoMinagi (遠野)   2015-05-19 00:50:00
先裝病告大老,反正他們好像支持是吧(?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5-05-19 00:57:00
鬧就給補償金就能減少糾紛根本是笑話,這樣只會變成想賺錢就去鬧一下,不管怎樣都有錢拿,喔耶
作者: windofcold (寒風)   2015-05-19 00:59:00
作者: holymars   2015-05-19 01:02:00
提出訴訟要繳回補償金吧另外不管勝訴還是敗訴,只要沒撤告都不給補償金的這應該比現行的婦產科制度來得保障醫師才對啊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5-05-19 01:05:00
你錯了. 死亡的話民事賠償跟醫糾補償差不多但如果是重殘的話, 過去民事偶有天價賠償先申請醫糾200w, 有了第一桶金請律師, 民事可敲更多就再來個以刑逼民, 根本沒有保障到
作者: holymars   2015-05-19 01:06:00
只要提出告訴就要繳回補償金吧?而且民事敗訴就是0..再加上律師費的話就是負的了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5-05-19 01:08:00
就看要不要賭 而且還可以拿了200w後搞脫產 追不回來另外就算光走調解和補償 就會因為案件數大量上升導致更多醫師在那邊跑調解, 也不會比跑法院輕鬆可以參考我上一篇的推文而醫勞盟早就問過衛福部, 這樣的制度會不會讓申請量大量上升 基金不夠用, 衛福部回答: 無法評估你看到這樣的回應會不會想掐死那些制定草案的人?
作者: hosen (didi)   2015-05-19 01:19:00
以前反對第三責任險也是你這種論調,說什麼大家會為了詐領
作者: holymars   2015-05-19 01:20:00
follow一下衛福部最新的新聞稿,那11項建議應該修掉大部
作者: hosen (didi)   2015-05-19 01:21:00
製造假車禍,又說為了拿更多會助長訟訴;結果剛好相反
作者: holymars   2015-05-19 01:21:00
份醫界有反彈的地方了吧..醫事人員不用再出錢,醫事機構出千分之一,其餘政府負擔,醫事人員不必親自出席調解
作者: hosen (didi)   2015-05-19 01:22:00
讓許多車禍的家屬能得到補償,不然連買靈骨塔的錢都沒有
作者: holymars   2015-05-19 01:23:00
補償要件增列為有因果關係且無法排除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5-19 01:26:00
上法院時間要三方配合 協調會容易多了不過改成醫生不用每次親自出席 應該會比較好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5-05-19 01:31:00
羊毛出在羊身上. 醫事機構出 不會轉嫁?不會真的有人 這麼天真吧
作者: hosen (didi)   2015-05-19 01:33:00
既然可以轉嫁,你又沒有損失,你在抗議什麼?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5-05-19 01:34:00
天啊...你在講什麼啊
作者: Y7N8 (歪7扭8)   2015-05-19 01:35:00
轉嫁是指要醫療機構出,但轉嫁到醫事人員身上。不用抗議?若你的薪水被機構降薪,機構會明白告知你這是轉嫁嗎?醫生的薪水是用點值計算,以前1點1元,現在剩0.8,以後0.5...
作者: hosen (didi)   2015-05-19 01:36:00
天啊,醫生的智商這麼低?你們反對的不就是變相加稅?即然可以轉嫁,不管是機構還是人員出錢,最終還是全民買單
作者: holymars   2015-05-19 01:38:00
欸..但是轉嫁是醫院剝削勞工的勞資問題,把這怪到醫糾法上也太奇怪了,反正總要有財源,現在千分之一醫院出其他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5-05-19 01:39:00
沒有呦...人民的健保費沒有因此多繳啊
作者: holymars   2015-05-19 01:39:00
政府買單應該還好吧?就算全民買單也是從醫師繳的所得稅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5-05-19 01:40:00
因為總額給付, 總額是不變的, 等於總額1/1000直接被扣掉拿去玩醫糾基金. 如果你知道醫院毛利, 你就會知道影響有多大. 你以為醫療機構都是棒槌?
作者: holymars   2015-05-19 01:45:00
千分之一應該是0.1%吧 醫院假設是3%獲利率,那也就是變2.9%獲利率而已..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5-05-19 01:46:00
所以?還覺得好棒棒?
作者: holymars   2015-05-19 01:48:00
所以你是當醫師還是開醫院啊XD 如果你是代表醫院的利益說話,那我沒意見..如果你是資方腦袋的勞方,那....台灣確實是不缺幫老闆抹粉的勞工就是了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5-05-19 01:49:00
資方腦袋的勞方? 我只是可憐沒辦法組工會的勞方啊大家都害怕 資方costdown, 損失轉嫁在自己頭上你如果覺得說這是勞資問題 不吵活該 那就等著大家用腳走反正醫師自己絕對找得到地方看病, 民眾就...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5-19 02:07:00
是在逼優秀的醫療人才離開這個鬼地方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5-05-19 02:08:00
而且受害最大的還是五大科錢真的小事 一年就算交個幾萬 大家也不大痛癢外面賣的醫生用的醫糾險 一年四五萬 還不少人保但是那種精神的摧殘 不公平的剝奪感 已經讓多少人棄五大科而走了 離開的人 真的 幸福多了
作者: Cityfrighten (中二魯叔)   2015-05-19 02:17:00
作者: holymars   2015-05-19 02:17:00
現在醫糾法不就是公辦的醫糾險而且不用你出錢嗎..轉嫁問題和醫糾法的核心真的無關,法有明定不准轉嫁啊當然實務上醫院會找各種理由減薪,但即使沒有醫糾法,醫院本來就會找各種理由壓低支出,所以核心還是要從勞基法下手,而不是去吵立法核心不在轉嫁問題的醫糾法..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5-05-19 02:21:00
$$小事拉 我一開始的重點在於醫糾量因道德風險
作者: Y7N8 (歪7扭8)   2015-05-19 02:22:00
1.地方政府常要編列各項預算,自從有公益彩券盈餘後,政府拿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5-05-19 02:22:00
大量上升的問題 衛福部的回答: "較難有確切答案"
作者: Y7N8 (歪7扭8)   2015-05-19 02:26:00
本來想舉幾個例子說明公部門做的跟結果不一樣的,但…算了
作者: holymars   2015-05-19 02:30:00
可是衛福部已經把調解出席義務也拿掉了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