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說好不打臉》詠春拳單挑 打臉賠2萬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5-27
〔記者謝君臨/新北報導〕「說好不打臉的!」同為武術愛好者的王姓男子及陳姓友人,
去年相約在公園內以「詠春拳」過招,並規定不能攻擊臉部,但王男不僅打臉陳男,造成
其閉鎖性鼻骨骨折,陳男臉部、頭皮、頸部也被打傷,陳男怒控王男過失傷害,王男賠償
2萬元與陳男達成和解撤告,新北地檢署昨將王男不起訴。
據悉,年約20歲的王男身材高壯,講起話來中氣十足,他因愛好武術,加入以武會友的
LINE群組,時常與三五同好揪團切磋武藝,結識年紀相仿的陳男,雙方約定於去年11月30
日下午,在新北市中和4號公園內一較高下,說好以「詠春拳」單挑,還規定不能攻擊臉
部,王男表示不想戴拳套,陳男接受。
雙方拱手作揖後開始過招,你一拳我一掌互不相讓,王男因研習詠春拳時日較長,技巧略
勝陳男,很快即占上風壓著陳男打,陳男猝不及防,遭王男掄拳毆傷臉部、頭皮、頸部,
鼻骨也應聲骨折,氣得大罵王男:「不是說好不打臉的嗎?」陳男不滿王男不守信用,向
中和第一警分局怒告王男過失傷害。
檢方庭訊時,王男當庭向陳男道歉,表示願意賠償2萬元醫藥費,陳男見王男深有悔意,
又與王男達成和解撤告。王男律師指出,雙方約定最好以白紙黑字寫下來,以避免後續爭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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