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kylion (溫暖的傳說)
2015-05-27 22:52:02※ 引述《waymayday (不要問)》之銘言:
: 蘋果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0527/618090
: 珣媽要告人 洪浩雲:停止爭端這麼難嗎
: 日前因醫師洪浩雲在臉書批評「珣媽」,引發支持反對兩派論戰,有網友到珣珣粉絲團留言後,珣媽揚言提告,對此,洪浩雲在臉書發了一篇長文說「吳湘怡(珣媽)小姐,停止爭端有這麼難嗎?」
: 洪浩雲在臉書發文,表示今天看到有網友要被「珣珣媽」(吳湘怡)告,指出「吳小姐,妳難道看不出問題在哪裡嗎?」不管對哪一位網友提告,「最後受傷害最大的就是妳而已」,還有多年以後的珣珣,如果她到時候會自己上網的話。洪浩雲說原本主是對於「嘉義市政府的頒獎資格認定方式」表達疑慮,沒想到後來變成一堆人爆料珣珣媽似乎沒有好好照顧珣珣,「妳有沒有想過,如果真的對簿公堂的話,還會有哪些事情發生?」
: 洪浩雲表示,要不要告人是個人自由,就算告贏了網路上不認同的還是會酸,敗訴就變成法院認證,「所以如果妳真的要告,我也不可能阻止妳你啊,只是希望妳能做出對孩子最好的決定」。(劉人豪/綜合報導)
說真的 實在看不下去
當初散佈錯誤訊息的到底是誰阿?
引用了錯誤的PTT訊息 說珣媽超速闖紅燈的是誰阿?
在那邊讓大家以為珣媽有接受善款的人又是誰阿?
到底是誰害一個好好的粉專充滿了仇恨阿?
在那邊停止紛爭很難嗎?
某醫師有針對他提供的錯誤資訊好好道過歉嗎?
被珣媽喊告就說不是在說她 不要對號入座
然後把焦點轉移到很清高的議題
做這種事的人竟然還有人挺
老實說 去鬧版的有很多言論真的都可以告
比如說在那邊惡意中傷說珣媽是故意把珣珣撞殘 或是故意不治好她
像這些言論真的都是可以告的
將心比心啦 如果是你遇到這樣的事 被人這樣說 你會不會生氣?
支持珣媽告下去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4-05-27 22:52:00又是這個ID
作者:
pessimist (è¥¿é–€ç”ºä¸ ~_~)
2015-05-27 22:53:00這ID好眼熟
作者:
ameko34 (兩行來自秋末的眼淚)
2015-05-27 22:53:00人家是社會地位最崇高的醫師你還是吞下去吧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15-05-27 22:53:00眼睛有看著前方能撞到對方後半部車真是不容易的事
作者: sz0324 (sz) 2015-05-27 22:53:00
紅明顯
作者:
shevchen (麻繩提豆腐)
2015-05-27 22:54:00喜氣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5-05-27 22:56:00這ID只有在這種時候會看到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5-27 22:56:00
告醫生才有錢,告網友能拿多少,一堆學生
作者:
sky1119 (?)
2015-05-27 22:57:00.
閃燈號誌不是藉口,珣媽開車不專心自己去撞人是事實,有
作者:
ebod221 (ebod221)
2015-05-27 22:57:00喔
作者:
usebbs (ptt)
2015-05-27 22:59:00我覺得你也不遑多讓~
作者: ttaa (章魚馬) 2015-05-27 23:00:00
好棒棒
作者:
smill0301 (Reveal the world)
2015-05-27 23:01:00嗯
作者:
kch001 2015-05-27 23:01:00嘖
作者:
elle ( )
2015-05-27 23:02:00老是抓一件已經無法翻案的過去 不代表她今天做的事是對的
作者:
BBQ2591 (BBQ2591)
2015-05-27 23:02:00看影片是覺得珣媽是真的很愛珣珣 不想看的人可以不要看啊
作者: Tung2463 (阿方) 2015-05-27 23:03:00
這一定要噓
天空貓乖,本獅賞你一罐寶路,乖乖啃不喵喵喔^.<你計算過,阿不就好棒棒,鍵盤車禍鑑定貓ㄋㄟ
作者:
elle ( )
2015-05-27 23:06:00就算她這件告贏了 也不代表這件事的開始 洪醫生說的是錯的
作者:
fall7213 ( 幸福的每一天~)
2015-05-27 23:06:00蟳媽是妳?
作者:
BBBLLL (毛澤冬瓜茶)
2015-05-27 23:06:00恩恩
作者:
elle ( )
2015-05-27 23:07:00她可以找一件有利案件告 這就是她所作的 而且 我們會記得
作者:
delnet (Delete)
2015-05-27 23:08:00這ID一定噓可惡CD
作者:
elle ( )
2015-05-27 23:08:00今天的這一切會被記憶 鄉民會比她活的更久 而且這故事是真的
作者:
jay3u7218 (無敵穿牆éµé¦™è…¸)
2015-05-27 23:10:00反正蟳麻疹 我不會捐了我還會叫親朋好有都不給
作者:
elle ( )
2015-05-27 23:10:00在口述歷史裡 這類事會流傳的更久更遠 也就代表 珣珣的傷害
作者: lyc456 (樹) 2015-05-27 23:11:00
哈哈我是假人
作者:
elle ( )
2015-05-27 23:11:00將不會停止 未來 她會一再被提醒 這就是你所支持珣媽的選擇
作者:
EmerQ (最愛小熊)
2015-05-27 23:12:00果然是這個id...
作者:
elle ( )
2015-05-27 23:13:00你想想 如果你是珣媽 你會選擇再次回文 而鄉民也會再次噓妳
作者: cvnn 2015-05-27 23:14:00
要不要推小孩上法庭 順便接受鎂光燈啊
作者:
elle ( )
2015-05-27 23:14:00這件事就不會停止 所以文字會持續累積 總有一天 珣珣會看到
作者:
cloud520 (Hello)
2015-05-27 23:15:00真心
作者:
elle ( )
2015-05-27 23:16:00加諸再她媽媽身上 你所謂惡意的文字 而珣媽 卻樂在其中那你想 你是珣珣 你會覺得鄉民很可怕 因為妳被珣媽教育世界
作者:
GagaRC (愛摸Elmer)
2015-05-27 23:17:00哈囉天空詩
作者:
elle ( )
2015-05-27 23:17:00都是壞人 只有媽媽是好人 幫妳敵擋世界的邪惡 如此活一輩子
感謝你成功幫大家釐清了蟳粉的水準 很有幫助呦 嘻嘻
作者:
elle ( )
2015-05-27 23:19:00珣珣只是身障 但她認知的世界若是如此扭曲 那她就不只身障了當初我只覺得妳太過帶入自己 現在我覺得 妳跟珣媽犯了同個錯想清楚 你到底想把珣珣推向哪種世界 如果妳喜歡珣珣的笑容那我覺得妳應該選出對的方向 或者妳跟珣媽一起把她推進地獄
作者:
wrisp (陽光菜菜農)
2015-05-27 23:23:00無法接受,那麼那些“不能告的”又看懂幾分,立場偏頗無話可說
中傷什麼的 是被害妄想症吧 他有"一直"說與事實不符的事有被指正? 若有指正他還繼續說與事實不符的事?
我可以知道怎麼算的嗎 我到現在連珣珣車禍路段在哪都找不到
作者:
lvcha (完全沒有畫面)
2015-05-27 23:28:00十年後你回來看這篇 還能理直氣壯 問心無愧 你就贏了
作者:
flowrew (梅莉)
2015-05-27 23:29:00告贏了又怎樣 一個只會把可憐的孩子每天放在網路上的媽我替這孩子覺得難過
作者:
elle ( )
2015-05-27 23:30:00我不是第一次嘗試阻擋你了 我想我不會再幹一次這樣的蠢事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5-05-27 23:31:00快要變每日任務了,天貓別再來了好嗎
作者:
outra (奧特羅)
2015-05-27 23:35:00推喔說的很對阿
作者: minmonkey (小呆娃娃頭<( ~"""~)>) 2015-05-27 23:37:00
天空貓好盡責
作者:
outra (奧特羅)
2015-05-27 23:38:00尤其洪醫師提出錯誤資訊大家都自動跳過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