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為何不推動修法懲罰獨自爬高山的人?

作者: wade6510 (真情不必多說)   2015-05-29 10:16:36
高山 尤其是3000公尺以上 氣候地形變化大
就算是團體都很容易出事 更何況是個人?
一旦出事又要浪費大批社會資源 勞民傷財
為何不推動修法懲罰單獨爬2000 或 3000公尺以上的人?
有迷有八卦?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5-05-29 10:17:00
那就現在推動吧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5-29 10:17:00
人死為大
作者: taot917 (每天一點新鮮)   2015-05-29 10:17:00
因為刁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5-29 10:17:00
自殺有什麼好禁止的
作者: occboy (要的舉手~\囧~\崮~\冏)   2015-05-29 10:17:00
爬本表示: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5-05-29 10:17:00
兩個人以上出事就不用救嗎
作者: SRNOB (SRNOB)   2015-05-29 10:17:00
要是推動了 以後又推單身上八卦板的肥宅坐牢法案怎辦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05-29 10:18:00
會有人去告洋狀說台灣戒嚴限制人民行動自由
作者: elpe (MOO)   2015-05-29 10:18:00
要罰款幾百萬不然不夠賠
作者: O800092000 (漸升中醫診所)   2015-05-29 10:18:00
台灣鯛 吳郭魚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5-05-29 10:18:00
以後要害人 就把人載到山上丟包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5-29 10:18:00
背樂器爬山正夯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5-05-29 10:18:00
應該推動強制保搜救險吧 方向錯誤
作者: luxm (new)   2015-05-29 10:18:00
限制人身自由 違憲
作者: cisbpmtw (cisbpmtw)   2015-05-29 10:18:00
我也覺得應該推動兩人以上方能入山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15-05-29 10:18:00
屁孩野溪海邊玩水死掉 國家要賠嗎搜救不力 該賠吧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5-05-29 10:19:00
不爽不要發甲種入山證啊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5-05-29 10:19:00
登山客會哀哀叫
作者: alwaysstrong (不要踩小強)   2015-05-29 10:20:00
應該要搜救人員除罪化+遇難者自行負擔搜救費用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5-05-29 10:20:00
目前根本沒搜救險可以保,所謂登山險也是意外醫療險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15-05-29 10:20:00
立法就有得保了啦
作者: ziyushin (麥問溫耶名)   2015-05-29 10:21:00
下一個標題'爲何不推動修法禁止爬多高的山?'
作者: flux ((′ω‵) )   2015-05-29 10:22:00
為什麼不立法禁止腦殘立法委員
作者: herman5202 (李白)   2015-05-29 10:22:00
修法禁止人們爬山。 因噎廢食。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5-05-29 10:23:00
開車這麼危險,應該立法禁止一個人騎機車或開車不然車禍也是浪費健保資源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15-05-29 10:24:00
拿娛樂跟食衣住行比 呵
作者: Luffi (魯飛)   2015-05-29 10:24:00
稅制要改拉,自認不會出事的就申報稅繳少一點,出了事自費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5-05-29 10:25:00
所以台灣人只配擁有最基本的食衣住行是嗎?
作者: vvvi (don't you see?)   2015-05-29 10:25:00
獨攀其他國家當英雄 台灣修法處罰真是獨步全球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5-29 10:26:00
人家4將來的醫生耶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5-05-29 10:27:00
死者為大呀
作者: osiris99 (柚子)   2015-05-29 10:27:00
應該要賠償出勤所需的花費吧,如果是天氣問題應該限制登
作者: pttuser999 (陳大頭)   2015-05-29 10:27:00
從一人上山簽放棄搜救開始 成人教育應含自我安全管理
作者: ev331   2015-05-29 10:27:00
這其實也可以形成一個產業
作者: Luffi (魯飛)   2015-05-29 10:28:00
有被冤獄也不用國賠。上批踢踢罵人被告,出庭費用(指法官,檢察官,其他人事,水電費都自費)
作者: minizuko (等待風的寧靜)   2015-05-29 10:29:00
山老鼠都不會被關好幾年~爬個山要被關關幾年XD
作者: pttuser999 (陳大頭)   2015-05-29 10:30:00
因為天氣就可以禁止登山根本就放棄憲法賦予人的天生權利 這種放棄思考與教育的話還看的到也是難得
作者: nicktop2001 (白咖啡)   2015-05-29 10:31:00
自己沒知識跟裝備,還一個人上山,不是找死是什麼?>
作者: Luffi (魯飛)   2015-05-29 10:32:00
有些人比較少生病的人也應該讓他們可以看醫生自費。
作者: nicktop2001 (白咖啡)   2015-05-29 10:32:00
某樓說獨攀是英雄,那是因為人家有知識經驗裝備,那台灣一堆沒知識經驗裝備還上山,死了只能說活該~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5-05-29 10:33:00
知識經驗裝備要用什麼量化?鍵盤嗎?
作者: PeterJackson (魔戒Ⅴ:魔戒魅影)   2015-05-29 10:34:00
把山區劃進管制區,入侵者處以拍肩之刑
作者: nicktop2001 (白咖啡)   2015-05-29 10:34:00
而且救援的時間裝備都應該叫受難者或家屬出才對!死了就廢物,活著就高手,很難理解嗎?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5-05-29 10:35:00
政府應該推搜救險,搜救費用由保險公司出才不會整天被一些沒繳多少稅的說浪費納稅錢
作者: nicktop2001 (白咖啡)   2015-05-29 10:36:00
自己做的事就自己負責,但台灣一堆鍵盤人權家會無視~照樓上說的,那繳費多的就活該要出?懂甚麼叫公平嗎?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5-05-29 10:36:00
所以再怎麼菜,只要獨攀後還活著就是高手?再怎麼經驗豐富,失手就會被說廢物?
作者: pttuser999 (陳大頭)   2015-05-29 10:37:00
tinyurl.com/oukbhcc
作者: nicktop2001 (白咖啡)   2015-05-29 10:38:00
廢話,你第一天住在台灣?
作者: pttuser999 (陳大頭)   2015-05-29 10:39:00
獨攀至少要對自己生命負責了 樓上那個是結果論 沒意義
作者: osiris99 (柚子)   2015-05-29 10:40:00
天氣問題限制登山不就跟天氣限制走南迴公路一樣嗎,那封路禁止進入大雨有危險的南迴算是違憲?真怪的邏輯
作者: pttuser999 (陳大頭)   2015-05-29 10:41:00
完全是不同概念的東西 公路跟登山?
作者: St3480 (乂o煞氣a洨貝果o乂)   2015-05-29 10:41:00
本來就該這樣啊 一堆等搜救的 浪費資源
作者: osiris99 (柚子)   2015-05-29 10:41:00
當然天氣好要爬是你家的事,先惦惦自己的斤兩再說吧哪裡不同?都是天氣因素因安全考量暫時封閉,又不是永遠
作者: pttuser999 (陳大頭)   2015-05-29 10:43:00
走進山林是某些人的天性 要付出多少代價是可以選擇的公路是政府建設的公共財 政府有監督使用之責
作者: simga (我可不可以跳著說)   2015-05-29 10:48:00
簽個切結書就好了啊~出事自行負責~
作者: pttuser999 (陳大頭)   2015-05-29 10:48:00
山林管制的歷史 可以從日據時代開始封鎖原民開始講在現代來看 根本是違反現在教育的立法依據 成人教育
作者: alkahest (==â•­(′▽`)╯==)   2015-05-29 10:49:00
是覺得那種單獨登山的根本找死 但救援不完善不該討論嗎
作者: pttuser999 (陳大頭)   2015-05-29 10:50:00
應含對自己生命的管理 不是國家告訴你這個有危險禁止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5-05-29 10:51:00
我覺得要簽切結書 幹你娘把自己想這麼厲害 結果害到別人
作者: pttuser999 (陳大頭)   2015-05-29 10:52:00
攤開台灣地圖來看 台灣人不碰山不碰水 只玩FB才是可憐
作者: vs98and99 (藍天的入口)   2015-05-29 10:52:00
法律不能因為天氣惡劣就禁止人爬山,但可以規定天氣惡劣情況下單人入山遇難者,向使用者請款
作者: pttuser999 (陳大頭)   2015-05-29 10:56:00
上大山也有6天以上的行程很難準 這種管制跟本例無關如果能所有搜救都向使用者請款 才是長久之道台灣的服務業都收費太低賤了
作者: air04951   2015-05-29 11:03:00
至少一人有執照才能入深山就好吧,還創造就業機會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義不可信)   2015-05-29 11:19:00
不,應該比照機車推動入山強制責任險偷入山未繳費要加倍罰保險金用來養專業救難隊
作者: nicktop2001 (白咖啡)   2015-05-29 11:27:00
請某噓定義何謂[救援不完善]?而且這跟國賠有何關聯?
作者: ienari (jimmy)   2015-05-29 11:28:00
戒嚴時代有禁山令
作者: h73o1012 (KMT LIKE S hit face)   2015-05-29 11:42:00
回到清朝禁止非當地居民上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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