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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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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芹正式聲明(新聞稿)
對於周玉蔻女士向法院對我提出民事告訴一事,本人說明如下:
周女士與我皆在媒體服務過一段非常久的時間,對於言論自由的保障,相信周女士與我同
樣重視;對於司法訴訟可能對言論自由造成的寒蟬效應,相信周女士也一定明暸。過往,
周女士也有幾次因言賈禍,被政治人物告上法庭,在她為清譽而奮戰的同時,她一定也對
政治人物採用訴訟手段企圖讓她閉嘴的作法深感不以為然,如今,她自己也選擇以司法手
段來處理我和她之間的紛爭,對此,我只能表示尊重與遺憾。
我一直是個自律甚嚴的媒體從業人員,在媒體上發表任何評論,絕對言而有據,不可能信
口開河,更不可能道聽途說後就挪為己用,對外卻表現得像自己採訪所得似的。這種種違
背新聞記者倫理的作法,我不屑為之,對於有這樣行為的同業,我也不願與之為伍。
周女士既然選擇以法院作為解決我們紛爭的場域,未來,我自然有義務在法庭上將我所言
的一切,檢附證據後一一攤在陽光下,只是不知屆時難堪的會是哪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