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sl400 (dark hatter)》之銘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30/619611/
: 冷血殺害殺害小二女童的龔姓嫌犯(29歲),經過一夜休息,警方為防止昨晚憤怒民眾的
: 脫序情形再發生,連夜將嫌犯帶往台北市保安大隊偵訊,訊後依殺人罪移送移送士林地檢
: 署。
: 龔姓兇嫌向警方坦承,這2年來壓力相當大,不斷以搬家、換工作以及交女友的方式來紓
: 壓,但是一直都無法解除壓力。龔嫌指出,日前也曾以同一把刀自家自殺,但是實在沒
: 有勇氣往心臟刺下去尋短。龔嫌只想以殺人方式,換來法律對他求處死刑來結束一生。
: (陳建緯/台北報導)
: 台灣千萬不要廢死,才能防止更多冷血殺人案發生喔!揪咪
突然發現女童割頸跟鄭捷案,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嫌犯不敢自殺!
想起以前一直納悶的問題:
聽過一些宗教都說自殺的罪很重,甚至比殺人的罪重
自殺永世不能超生,殺人的話罪至少還完了還有機會超生
那麼,想自殺的話先去殺個人或幾個人再等著被判死刑是不是划算多了?
另外想到安樂死或加工自殺是否也可以用同一招
反正被槍斃前還會打麻藥...
這邏輯不通啊!可是又似乎可行?
台灣的宗教觀和道德觀實在搞不懂啊...拜求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