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女童案 死刑與廢死

作者: spacealien (崩潰吧鄉民)   2015-05-30 20:17:01
※ 引述《pttsma (pttsma)》之銘言:
: 絕大部份人的心裡都很難過,
: 在情緒憤怒或恐懼的情況下,
: 思緒就會變得狹隘。
: 以前我支持死刑,
鄭重告訴你們這些跑去念法律系的當下,滿腦子只受過科舉八股文訓練,
沒有半點思考能力更沒有自己的意識形態和想法,跑進去受到教授宗教式洗腦
又欠缺獨立思考能力和資訊來源,所以被「洗腦」的法律系學生,
少在那邊「自以為過來人」,那不過是你把持不住而且缺乏知識而已
你高中沒考上野雞大學就別跟我說你腦袋裡面有裝八股科舉以外的東西,
你根本沒這個時間,頂多是你自以為有其實不算有因為太少,你就是這樣才會被"洗腦",
如此而已
思緒最狹隘的就法律系整天把一些法律瑕疵,比如超扯超容易被利用的支付命令,
說成是「少數情況」然後出來大聲靠北 (我真他媽不知道怎麼有人這麼智殘還厚臉皮)
說廢除支付命令會殘害人權之類的洨,漏洞這麼大還當作不存在似的且不認為要修改,
法律系的就是專們幫黑道還有罪犯制定出殘害他們認知中的最該死的無敵強勢者:
一般小老百姓的規則
還有阿,摸奶的很可憐,被摸奶的不重要,本來聽他們說這套調調還以為只是純粹腦殘,
結果沒想到他們自己就是摸奶的,法律系&社會系腦殘同盟。
你的教授只要知道你敢表態反廢死就會當你,光這點就知道叫獸什麼咖小、人格多低劣了
,國外還真沒幾個這種教授喔,他們的風氣是希望學生敢挑戰自己,
法律系要不要改成宗教系阿?
作者: cfceo (分析師畢長)   2015-05-30 20:18:00
我只知道判死現在是沒用的,有用的就是執行幾個就對了判了不執行,才是亂源!!速審速決才是王道!!
作者: CYL009 (MK)   2015-05-30 20:20:00
應該立類似醫糾法法律版 每個月扣2萬當基金受刑人假釋出去再犯就用這基金賠償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15-05-30 20:21:00
"你的教授只要知道你敢表態反廢死就會當你" 是誰啊XD
作者: eeagent (無法回頭之DATABASE)   2015-05-30 20:23:00
大法官都能說出77 49天了
作者: novapig (鐵山豬)   2015-05-30 20:23:00
樓上這麼篤定,何不說說是哪個教授?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5-05-30 20:28:00
別造謠了 哪一個教授你講出來
作者: eeagent (無法回頭之DATABASE)   2015-05-30 20:42:00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2970930.A.8F8.hRe: [問卦] 廢死聯盟的人會不會罵別人"去死"? - 批踢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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