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dfgh911424 (正心肥宅‧梅川居士)》之銘言:
: ※ 引述《sgcob (SGCOB582818)》之銘言:
: : 說真的 事不關己當然可以大聲廢死
: : 今天如果立法
: : 凡聲名廢死者,未來若自身及其家屬遇害
: : 加害者免受死刑
: : 這樣多給一個選擇 廢死還會大聲表態嗎
: : 我想應該會吧?
: : 不會的話,難道死別人家小孩才敢喊廢死?
: 今天如果立法讓民眾選
: 支持廢死→自己或親友被害,兇手不判死刑
: 支持死刑→誤判一個死刑,抓一個出來陪葬,如果自己犯案,則加重刑罰。
: 大家覺得呢?
死刑沒有抑制得效果
有用的是鞭刑
譬如判無期的鞭刑,每個禮拜鞭50下
鞭到自然死為止
生不如死 才有刑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