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ramars ( tomorrow never knows)》之銘言:
: 每次一有殺人案件發生 就會一直討論要無要廢除死刑
: 像是鄭捷那種人渣現行犯 到現在都還沒辦法判死刑了
: 那是不是可以換個想法 思考一下可以用其他型罰代替?
: 比如說 凌遲 炮烙 腰斬 閹割 ..........等等的
: 既然要廢死 那大家覺得可以用什麼來代替?
其實我覺得可以考慮進行眼角膜摘除手術
或者對他膝蓋、手肘進行可逆性侵入手術,讓他不能走路
(例如放一根釘子之類的)
並且定期追蹤,確定沒有密醫偷偷為他進行復原手術
潛逃出境動手術就禁止再回國。
這樣他們還是活著、還是能夠去工作,只是很難再犯
如果發現是誤判,還可以馬上再動手術幫他復原
其實我覺得只要他們受苦、不要再犯,我就覺得死不死刑沒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