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先說在前面,小弟只是個22K魯蛇,平常生活只想多看喜歡的女生一眼,就足夠了。
完全沒有頭殼壞想去辯論廢死的議題,那個姓龔的人渣我百分之百同意把他切八段當
消波塊,請不要戰我,謝謝!
只是我今天看到前面有人提到杜氏兄弟的案子,一看之下真把我嚇出一身冷汗,
台灣法院竟然直接把中國公安提供的筆錄、不知到底有無這個人的證人、還有
根本看都沒看過的證物,就把杜氏兄弟判死刑而且槍決了!這對家中常常有人
需要到中國出差的小魯來說,真的覺得很恐怖!因為杜氏父子只是去了一趟中國,
回台幾天後,警察突然上門逮人,他們被指控在中國犯下五命強盜殺人案,然後,
就沒有然後了……
好啦我覺得受害人真的很無辜很冤枉,鄭捷案件裡面的受害人只是倒楣搭上那班
捷運,就這樣生命就沒了;更不用說之前台南湯姆熊案件裡面的小弟弟、被姓龔
的人渣殺死的小妹妹,一想到小魯我心裡都覺得痛,這些殺人的人實在死有餘辜。
但是如果是冤案的話,那麼倒楣被冤枉的人,也是很無辜、很倒楣啊!他的家人
也會很痛苦吧!被冤枉還要承擔不名譽的罵名,不知道有沒有平反的那一天…
如果冤案的人被判死刑槍決了,那麼那個殺人的人是誰呢?
是國家?是法官?
一般殺人案件我們可以要求一命抵一命,要殺人的人償命。那國家殺錯人的話,
怎麼辦呢?要法官抵命?還是總統抵命?
我是不是想太多?
但我好像停不下來一直想下去耶……
有人可以解決小魯的疑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