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苗博雅

作者: ianmon (Martian )   2015-06-02 02:40:38
※ 引述《acer4856 (逆行者)》之銘言:
: ※ 引述《eu3 (^^)》之銘言:
: : ……現在在54新觀點大戰各位記者…覺得他EQ真高…幾個記者被他搞到崩潰……==突然覺
: : 得他好屌…哈哈 雖然不支持廢死 但覺得他真是坦克人…有沒有他的八卦?
: 看到這段真的很氣 本來就對於法律系沒啥好感(個人觀感)
: 我們現任總統跟前任總統剛好都是 口號治國 嘴砲功夫一流
: 這些廢死的跟9.2到底有啥不同?可能連9.2都不到
: 少數人就想強姦大多數的民意?
: 他講的重點就是死刑可能有冤獄的可能
: 以前的證據可能因為科技的進步而翻盤 這點我認同
: 另外他講的去年那兩兄弟是因大陸公安局所提的證據在台灣被處決有爭議 這我也認同
: 這些有爭議而未被判刑都可透過更審這我也完全同意
: 但不能因為少數有爭議的案例就把死刑廢除
: 像鄭捷跟這次龔嫌完全證據確鑿毫無爭議有何理由不判死刑?
: 他們這些反廢死學法律的的應該是往司法改革證據搜索的進步去努力吧?
: 因為幾個備受爭議的案子廢死請問那些受害者家屬其何以堪??
: 根本搞錯方向
: 如果想避免有冤獄發生之可能你應該轉行去當刑事鑑定人員或是司法改革人員
: 我很同意那個方姓記者講的 沒去過地獄別跟我說看過惡魔
廢死 跟 反廢死兩個比較起來
廢死團體聽起來合理多了
因為 現在還有死刑
就算沒有積極執行 每年還是有些人被處死
而廢死團體 反對現行制度的瑕疵面
這滿合理的的阿 只是不一定大家都支持這些論點
而反廢死就好玩了
為什麼反廢死不叫做 "支持死刑團體"
要搞個反廢死 去針對某些人反對
或是標記某些人的政治傾向?
反廢死不敢大聲講出訴求,只敢反對別人,不是很遜嗎?
反廢死應該乖乖改名叫做 支持死刑團體 或是 死刑應援團 ,死刑粉絲團,
反廢死的應該講說自己"支持增加死刑,嚴刑峻法,殺百警一",
或是學學秦朝,"一人死罪誅及三族,一家犯法鄰里連坐"
或是常常播放死刑執行畫面,像ISIS那樣警告世人
才是真正達到訴求嘛。
作者: jhbgybj123 (GGININDER)   2014-06-02 02:40:00
八拉巴拉巴拉 END
作者: Hirano (平野)   2015-06-02 02:41:00
打一整篇沒半點意義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6-02 02:42:00
不知道在講三小
作者: linji (臨濟)   2015-06-02 02:42:00
躲起來圍毆廢死比較好玩
作者: mormegil (黑劍)   2015-06-02 02:42:00
我知道你的意思是要人家正名支持死刑 可是我看不出來你
作者: hihi29 (無)   2015-06-02 02:43:00
你還好吧 不用氣成這樣
作者: mormegil (黑劍)   2015-06-02 02:43:00
這步的戰略意義在哪裡..XD你覺得反廢死會羞於啟齒嗎?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2 02:43:00
冷靜…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5-06-02 02:43:00
最好每年都有人渣被賞子彈
作者: mormegil (黑劍)   2015-06-02 02:44:00
會叫反廢死 主要就是廢死派太坦了 從粉墨登場起一言一行
作者: ispy03532003 (臭酸肥它)   2015-06-02 02:44:00
因為你邏輯錯誤 死刑是現有存在的 廢死是想改變現狀所以才需要提起"訴求" 就像補正公投法是為了要改政
作者: ispy03532003 (臭酸肥它)   2015-06-02 02:45:00
現有的公投法所以才需要發起訴求 治於支持現有公投
作者: holymoon99 (阿克西斯教徒099)   2015-06-02 02:45:00
哪什麼時候會出現"反反廢死"呢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5-06-02 02:45:00
公投法補正後乾脆就來公投死刑的存廢好了
作者: ValerieQ (Valvie)   2015-06-02 02:46:00
你跟反廢死的認真啊ㄏㄏ?
作者: ispy03532003 (臭酸肥它)   2015-06-02 02:46:00
護航就好了 連這都搞不懂還想戰 加油好嗎
作者: Murasaki0110 (麥當勞歡樂送)   2015-06-02 02:46:00
工三洨?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15-06-02 02:46:00
難怪你會支持廢死 哈哈哈哈哈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06-02 02:47:00
已經有反反廢死了啊XD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2 02:48:00
isp大哥,你有注意到廢死的辯論層次是接近提起廢除公投法的層次嗎?
作者: ispy03532003 (臭酸肥它)   2015-06-02 02:49:00
那只是舉例 跟議題無關 把我的推文看完好嗎
作者: Randomwalk (我想我盡力了...)   2015-06-02 02:49:00
又是個無限上綱= = 就跟說廢除死刑乾脆廢監一樣的邏輯
作者: changes (祈雨舞)   2015-06-02 02:53:00
現在在玩負負得正 雙重否定 非不能謂不得的文字遊戲?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5-06-02 02:56:00
這就那票法律人的專長阿 也就只有這傲人的能力了
作者: cliffcliff (號:)   2015-06-02 03:01:00
邏輯再練一下好嗎 去理工學院走走吧
作者: Randomwalk (我想我盡力了...)   2015-06-02 03:01:00
就算反廢死 跟加重刑罰也是不同議題好媽= =a邏輯真的有點事...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5-06-02 03:05:00
現在制度就是有死刑的存在 你所說的反廢死根本不存在只有維護這項這度的人 而廢死則是要破壞這制度的存在還有別老是跳針 每次都無限上綱到伊斯蘭律法或凌遲說真的跳針的口徑都這麼一致 該不會也是你們的大師教的吧 要求鄭傑這種完全無冤枉可能的現行犯槍決都可跳針成凌遲也真是奇杷所以你都完全視而不見廢死整天嘲諷別人沒念書 不文明是野蠻的想法等這些言論?
作者: lf9nettw (看起來像小朋友)   2015-06-02 03:16:00
會叫反廢死就是因為反對奇葩廢死聯盟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5-06-02 03:18:00
現在王法務部長就黑箱整個制度阿 要死刑不執行 今天反對政府消極執法兼反對政府黑箱簽屬兩公約和太陽花有何不同
作者: simonkko (風無殤)   2015-06-02 04:15:00
現行制度的瑕疵面的確不能視而不見
作者: ctr321 (ctr321)   2015-06-02 05:41:00
妳是裡購山小你洗洗睡啦~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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