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才是正解,KMT提的是赦免某某時間以前的罪犯,屬於赦免案。dpp提的卻是給
所有死刑犯的特赦管道,且已經可以達到技術性廢死的程度,兩者差別頗大。
然而卻也讓我們明白KMT和DPP都一堆腦殘立委大官,
竟然以為人民會喜歡他們的「特赦德政」,真想罵他們幹你娘死腦殘,
阿,已經罵了
現在就是法律公認無法保障人身安全,每年被黑道逼死一大堆人,法界和學界和「官界」
都當無視
最好笑的是法界總把他們法律上的問題,比如超蠢超好利用的支付命令,說被害者都是
「少數案例」,所以無視也不管,當作不存在,那麼所謂的冤獄個案數量上就更少了,
而且也少於每年被黑道迫害的超多人,低能法學大師們反而卻超重視的,就假掰道德
事業家而已。
這些人就是欠人當頭棒喝,提過特赦案的不管哪個總統哪個黨派都是腦殘,
李登輝我對他印象不錯,但他有個最大敗筆就是讓黑道進入政界,奇怪了,
都本省人,黑道就不會壓榨你了?屁,狗屁本省人都自己人,本省人黑道就專吃一般
本省人的。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你朋友給的內容不太正確
: 蔡正元講的是赦免法,死刑犯有權力提起大赦
: 你給的東西是特赦案,限定在103年某天以前犯罪的可以要求依照這個案子
: 減刑,在該日之後的該死刑還是死刑
: 阿扁的
: 第一條 為紀念解除戒嚴二十週年,予罪犯更新向善之機,特制定本條例。
: 第二條 犯罪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以前者,除本條例另有規
: 定外,依下列規定減刑:
: 一、死刑減為無期徒刑。
: 二、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二十年。
: 三、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減其刑期或金額二分之一。
: 緩刑或假釋中之人犯,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視為已依前項規定減其宣告刑
: ,毋庸聲請裁定減刑。但經撤銷緩刑之宣告或假釋者,仍應依本條例規定聲
: 請裁定減刑。
: 李登輝的
: 第1條(立法目的)
: 為紀念中華民國開國八十年,予罪犯更新向善之機,制定本條例。
: 這個就是俗稱的大赦,或是特赦,有沒有發現怪怪的地方?
: 戴文慶 民國78年6月與民國91年5月犯案,死刑執刑。
: 劉炎國 民國86年6月犯案,死刑執刑確定。
: 杜明郎(兄) 杜明雄(弟) 民國90年7月,死刑執刑確定。
: 大赦不是每個都赦,和民進黨提的那個不同,民進黨是要求死刑犯可以要求大赦
: 但是大赦是總統權力不可以要求,這是侵犯統帥權的做法,判死刑還可以要求總
: 統特赦他?
: 當時會有這個特赦案其實是因為有個遠因,有人因為父親家暴殺死直系親屬,要
: 判死刑,也是唯一死刑,所以才有討論,他好像是未成年所以唯一死刑
: 後來民國一百年馬英九又沒大赦,國民黨立委就說民國一百年大赦一下吧,馬英
: 九沒有,不但沒大赦反而還槍決五個人慶祝民國一百年。
: 名單分別是 管鐘演、王國華、鍾德樹、王志煌、莊天祝
: 但是後來呢民進黨就在批國民黨簽兩公約不算數,簽了又沒說要執行沒看到大陸
: 每天槍決多少嗎?
: 國民黨的一些立委就說好吧那提案來大赦一下,結果哩只過了一讀,沒下文了,
: 因為背罵得半死,阿扁大赦死一個大學副教授,反對的人太多了,所以到目前就
: 過了一讀沒了
ps 這版還有個版主參選人說要把這裡變成吱八版,要蛆蛆都滾回政黑,
只要舉報KMT黨工就立刻處理掉。
我想他不知道LAG幾百光年,現在這個版黨工和網軍最多的,就是平常專門給人亂扣
KMT黨工帽子的那些人,尤其是台澎連線,不知道處不處理?
像我們這種講到事實,只是跟DPP或極端台獨黨工比如台澎連線之流的洗腦宣傳牴觸,
不知道會不會被當作蛆蛆劣退文呢?
照他們無腦亂扣帽子,明明自己極端偏激,又把沒有「失去五感(的綠血人or藍血人)」
都當作是KMT黨工,很可能喔
PS 你文章底下瘋狂噓文這個人biostar,在幾乎所有民進黨廢死的文章下都「瘋狂人身
攻擊」 + 真正跳針很兇,照他們平常給人亂扣上kmt黨工帽子的模式,這個人遠遠
更像是dpp的
舉證,在dpp尤美女 ("人權"大律師)提案的特赦條款被踢爆,死刑犯本人和家屬都可以
提出特赦請求,而總統「應」聘請9個專家 (廢死教授和教徒) 來召開研討會回應之,
一來一往等於技術上廢死,biostar超激動超背離事實超high和幾個帳號一起怎樣護航的
在某篇舉出條款內容並踢爆DPP河蟹的推文裡↓
→ biostar: 泯滅良心來惡意操作不幸事件去做政治惡鬥的惡臭糞蛆去死 05/31 08:02
噓 biostar: 原Po才是搞不清楚,現狀才是總統爽就可以不讓某人被死刑 05/31 08:37
→ biostar: 現在是要訂立明確規範,總統就不能隨興而為 05/31 08:38
推 GimO: 樓上程度超低落 草案都看不懂 05/31 11:50
噓 biostar: 樓上連原條文都沒看過,居然也有那種恥力來此胡說八道 05/31 12:48
推 LikeaG6: 這篇完全沒說錯啊 05/31 14:25
→ LikeaG6: !!為何被噓成這樣 ???? 05/31 14:25
推 ottokang: 講事實被噓爆不是八卦版的風氣嗎 05/31 14:44
噓 biostar: 事實?明明是限制和法制化,又不是沒修法總統就沒得赦免 05/31 17:41
噓 biostar: 把憲法賦予總統的赦免權直接掰成廢除死刑,這是啥事實? 05/31 18:05
推 LikeaG6: 這篇非常成功的讓小英必須親自出面上火線解釋 真是贏很大 06/01 02:27
另一篇抨擊dpp死刑特赦條款的文
→ biostar: 特赦或重審要求是要給冤案機會,所以我說你根本不懂特赦 05/31 18:38
→ biostar: 和重審的意義,妳只是阿米巴原蟲思考成這就廢除死刑 05/31 18:39
→ biostar: 不是冤案的胡亂提出的就一定能通過?妳可在腦補多一點啊 05/31 18:40
噓 biostar: 知道是冤案的話早不會執行了?好笑... 05/31 18:54
噓 LanceLiu: 原po看起來是用"拖時間=廢死"的二分神邏輯呢XD 05/31 18:54
噓 AkumaII: 05/31 18:54
→ biostar: 直接把總統赦免權當成廢死,為何不鼓吹直接修憲? 05/31 18:56
↓↓↓↓↓↓↓↓
→ LanceLiu: 所以現在只要會拖時間的提案你都把他打成廢死派囉? 05/31 18:58
→ LanceLiu: 果然是用二分神邏輯沒錯XD 05/31 18:58
噓 biostar: 拖延死刑就等於廢死,那妳乾脆廢除三級三審,一審就處決 05/31 19:0
↑↑↑↑↑↑↑↑
噓 biostar: 所以妳為了反廢死,就支持冤案...妳知道杜案大有問題嗎? 05/31 19:05
→ biostar: 妳把聲援救濟冤案都當成了廢死人士 05/31 19:06
→ biostar: 所以支持蘇建和,支持江國慶,就是支持廢死囉? 05/31 19:06
→ Ives20130: 閣下忘記國民黨王清峰?? 05/31 19:07
→ biostar: 還是妳認為只要有廢死的人參與的案件,就一概不是冤案? 05/31 19:08
噓 pccheni: 幫補 05/31 19:10
噓 biostar: http://www.taedp.org.tw/story/2654 05/31 19:10
↑廢死聯盟的網址
噓 biostar: 覺得死刑有必要存在,但是也要完善救濟制度,這樣也錯囉? 05/31 19:30
→ biostar: 他的想法就是死刑可以隨便判,任何救濟制度都是拖延, 05/31 19:31
→ biostar: 都等於廢死啦 05/31 19:31
→ jaeomes: 他挺不挺廢死是個人自由啊 你是要得到什麼答案? 05/31 19:34
噓 FIRZEN45: 兩人權公約誰簽的? 阿不就你們大老闆馬英九 05/31 19:37
→ FIRZEN45: 要再說 馬政府不是提拔了一個拒簽任何死刑的王清峰? 05/31 19:38
噓 ryosuke: 有看的懂人可以翻譯一下嗎? 05/31 20:33
噓 m4tl6: 說你媽很好啦 05/31 22:20
噓 sprucewind: 施茂林拒絕簽署跟廢死有何關係?他有公開挺廢死嗎? 05/31 22:4
2005年12月26日施茂林下令槍決林盟凱、林信宏兄弟,其後便拒絕簽署,留下29名死刑犯
引用自wiki
ps sprucewind很大聲的發文章說阿扁任內的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對廢死議題中立,
隨後被上面那段文字打臉
FIRZEN45也不只在一篇標題底下如此激憤的對不同人護航DPP特赦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