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roro2 (keroro)》之銘言:
: ※ 引述《im609 (廢文專用)》之銘言:
: : 我認為一個人沒權力去結束另外一個人的生命
: : 所以大家現在對割喉案非常憤怒
: : 但是憤怒 就可以要求執行死刑嗎?
: : 這很沒邏輯
: 當有一個法律規定"殺人者死"的時候
: 在"你"殺人的當下
: 不是"別人"用了甚麼權力去結束掉"你"的生命
: 而是"你自己"給了法律權力來結束掉"你"的生命
: "別人"只是代替法律來執行而已...那人叫"執法者"
在釋迦牟尼佛的經典, 佛說大方廣善巧方便經故事中有記載
釋迦牟尼佛 本身也殺一人救五百人的事蹟
佛陀有一世也是修行人,有神通 祂坐一條商船出海,在這條船上還有500個商人同行。
這條船的船長知道這500個商人有錢就想謀財害命,起了殺心。佛陀就知道了,祂用神通
觀察知道這500個商人都是菩薩轉世,這個船長如果謀害這500人,這個業障很重的;就算
不是菩薩轉世,這個殺業也是很重的。
如果讓這個船長得逞的話,船長死後墮入惡道永無出期。為了不讓船長造這個惡業,佛陀
就把這個船長殺了,救了500商人。雖然救了500商人,可是佛陀也造了殺業呀。其實佛陀
雖然殺了船長,實際上是救了他,外表看是惡,動機用心是善的。
佛陀在因地修行的時候,為了救五百個人而殺了一個人,這樣的作法合乎道德嗎?佛陀正
是抱著這種「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悲心,而殺一救百,所以在大乘的戒律中是讚歎
他的行為。我們在修行菩薩道時,除了動機要純正,抱持大慈悲心之外,還要具備心甘情
願接受因果制裁的膽識,因為有所造作,必有報應。
日本的井上日昭禪師殺了一位奸臣,替萬民除了百害。山本玄峰禪師說:「一殺多生通於
禪。」意思是:殺了一個人,因此而救了許多人,是通於佛法的。
佛教是非常重視生命的宗教,不殺生是佛教徒共守的戒律,尤其小乘佛教更是嚴守。殺生
是不道德的行為,但是如果本著大慈悲,救人救世的心去殺生,在大乘的戒律是開放的。
譬如為護衛自己的國家、人民,一旦戰爭爆發,佛教徒可以殺害敵人嗎?如果是真正本著
救民出於水火、殺一救百的願心,並且甘願承擔因果的責任,在大乘的戒律是讚美這種行
徑。
身為佛都肯為大眾犯下殺業, 執法者又何必拘泥
殺生也是護生啊